根据《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楚雄楚 (略) 于2024年9月5日主持召开了楚雄楚源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态旅游休闲庄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成立验收组。
验收组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并经质询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依法补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措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工程的验收结果及验收资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楚雄楚 (略) 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进行答疑和上报。
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2024年10月10日
联系人:张汝春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楚雄楚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楚雄楚 (略)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略)
备注:
-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