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发 (略) (新丰县粮食和 (略) 、新丰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关于申报广东省新丰县低空经济总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县领导相关批示精神,经研究,现就项目立项函复如下:
一、为推动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412-(略)-04-01-(略)。
三、项目建设地 (略) 新丰县低空经济总部。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略).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主要建设集政务一站服务、金融保险服务、低空飞行监管、低空飞行体验、科普、研学、展销等核心功能。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略).(略)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和县统筹安排解决。
七、项目工程招标工作请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优化设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并按照容缺办理承诺函的时间节点要求抓紧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等文件,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