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遂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遂溪 (略) 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略) : | SWGC *** | 宗地总面积: | *** .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遂溪县城月镇工业园20 (略) 地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5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24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 .29 | 十一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50万元 | 估 (略) | *** BA0097| *** BA0093| *** BA0076 | 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宗地红线外“三通”(通路、通电、通水) | 起始价: | *** 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8月03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17日09时00分 | 备注: | 1、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2、交款方式: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3、交地时间和方式:遂溪县土 (略) 在受让人付清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后30日内按现状交地,并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 *** 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 (略) 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 (略) 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 (略) 门 (略) 通过为准。 6、拟出让宗地建设项目的准入产业属风电总装百万千瓦智能制造业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强度不低人民币(不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 *** 万元;年产值不低于人民币250万元/亩,年上缴税费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亩。7、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交易采用增价竞买方式,网上竞价平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价格竞得人。价格竞得人凭《遂溪县投资项目准入意见的函》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意向竞买者若尚未获得遂溪县投资项目准入资格,须按照《中共遂溪县委办公室 遂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遂委办〔2021〕 (略) )的要求办理项目准入手续。 (略) 在收到完整的准入申请资料20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准入的答复,对于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将出具《遂溪县投资项目准入意见的函》。若竞得人无法提供《遂溪县投资项目准入意见的函》,则 (略) 不予以确认成交。8、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遂溪县科工 (略) 签订《遂溪县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9、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 (略) : | SWGC *** | 宗地总面积: | *** .3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遂溪县城月镇工业园20 (略) 地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5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24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 .39 | 十一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0万元 | 估 (略) | *** BA0041| *** BA0327| *** BA0015 | 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宗地红线外“三通”(通路、通电、通水) | 起始价: | *** 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8月03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17日09时00分 | 备注: | 1、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2、交款方式: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3、交地时间和方式:遂溪县土 (略) 在受让人付清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后30日内按现状交地,并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 *** 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 (略) 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 (略) 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 (略) 门 (略) 通过为准。6、拟出让宗地建设项目的准入产业属现代化工业气体保障基地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强度不低人民币(不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6600万元;年产值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年上缴税费不低于人民币 *** 万元。7、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交易采用增价竞买方式,网上竞价平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价格竞得人。价格竞得人凭《遂溪县投资项目准入意见的函》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意向竞买者若尚未获得遂溪县投资项目准入资格,须按照《中共遂溪县委办公室 遂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遂委办〔2021〕 (略) )的要求办理项目准入手续。 (略) 在收到完整的准入申请资料20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准入的答复,对于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将出具《遂溪县投资项目准入意见的函》。若竞得人无法提供《遂溪县投资项目准入意见的函》,则 (略) 不予以确认成交。8、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遂溪县科工 (略) 签订《遂溪县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9、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 (略) : | SWGC *** | 宗地总面积: | *** .0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遂溪县城月镇工业园20 (略) 地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5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24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 .06 | 十一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10万元 | 估 (略) | *** BA0096| *** BA0091| *** BA0016 | 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宗地红线外“三通”(通路、通电、通水) | 起始价: | *** 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8月03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17日10时00分 | 备注: | 1、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2、交款方式: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3、交地时间和方式:遂溪县土 (略) 在受让人付清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后30日内按现状交地,并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 *** 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 (略) 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 (略) 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 (略) 门 (略) 通过为准。6、拟出让宗地建设项目的准入产业属饲料制造业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强度不低人民币(不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 *** 万元;年产值不低于人民币 *** 万元,年上缴税费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7、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交易采用增价竞买方式,网上竞价平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价格竞得人。价格竞得人凭《遂溪县投资项目准入意见的函》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意向竞买者若尚未获得遂溪县投资项目准入资格,须按照《中共遂溪县委办公室 遂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遂委办〔2021〕 (略) )的要求办理项目准入手续。 (略) 在收到完整的准入申请资料20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准入的答复,对于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将出具《遂溪县投资项目准入意见的函》。若竞得人无法提供《遂溪县投资项目准入意见的函》,则 (略) 不予以确认成交。8、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遂溪县科工 (略) 签订《遂溪县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9、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7月13日 至 2022年08月15日 到 湛江市公 (略) 网站及湛江市公 (略) 的土地与矿业权竞价平台上(网址http:/ *** )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7月13日 至 2022年08月15日 到 湛江市公 (略) 网站及湛江市公 (略) 的土地与矿业权竞价平台上(网址http:/ *** )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5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8月15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湛江市公 (略) 网站及湛江市公 (略) 的土地与矿业权竞价平台上(网址http:/ *** )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SWGC *** 号地块:2022年08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22年08月17日09时00分 ; SWGC *** 号地块:2022年08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22年08月17日09时00分 ; SWGC *** 号地块:2022年08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22年08月17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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