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委托 (略) 承担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地址: (略) 龙湖区浦江路48号
联系人:李国鑫联系电话:*
评价单位: (略)
地址: (略) 芙蓉区东屯渡街道火星大道新世纪安居苑B区3栋1单元101房B区314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项目概况: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略) 龙湖区珠津工业区(南片) A01-3 (即韶山路151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5" 12.19",北纬23°22" 53.61",根据《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医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 (略) 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审批通过)内容可知,厂区占地面积为10516.7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893平方米,厂区内建筑物为2栋5层通用厂房大楼,年生产兰索拉唑肠溶片4亿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3亿粒、氨酚待因片II6亿片、头孢氨苄胶囊3亿粒、头孢拉定胶囊3亿粒、头孢氨苄片2亿片及黑木耳提取物4吨。
原项目于2020年8月21日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42H001U)。
现因汕汕铁路建设需要,拟 (略) 龙湖区浦江路48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度44分13.811秒,北纬23度23分51.678秒),建设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建设项目,作为过渡使用,租期5年,租赁2幢2楼作为生产车间(1400m2),2幢1楼作为仓库、实验室、管理办公(600m2);租赁1幢3楼为总办公室(600m2),年产兰索拉唑片6.3吨/年,奥美拉唑胶囊4.2吨/年、氨酚待因片II4.8吨/年。
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废水、废气、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以及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