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 (略) 容管理局关于同意
“上海醉白池公园3月份举办展览活动”的批复
上海醉白池公园:
你园报送的《关于上海醉白池公园3月份举办展览活动的请示》已收悉,根据《 (略) 公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园于2024年3月3日、3月3日至10日、3月12日至4月6日分别开展“我志愿、我践行”学雷锋纪念日活动、“百春方半·九畹初馨”上海春兰展和“池来的爱”第三届上海之春艺术展。
二、公园内举办展览以及其他活动,坚持安全、健康、文明的原则。根据活动类型,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不得有损公园绿化和环境质量,确保公园运行安全有序。
三、安全管理
(一)加强设施维护管理,对园内线路、灯具、沿湖栈道等作全面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二)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充电设备安全检查,落实管理措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用电用气,杜绝火灾隐患。
(三)加强公园内水面安全管理,做好警示标志和安全救护设施的设置,切实筑牢公园水系“安全网”。
(四)加强园容园貌管理,及时清理公园内枯枝、残枝,消除安全死角和卫生死角。
(五)倡导游客文明游览,遵守公共游览规定,维护良好游览环境,及时受理投诉和反映问题,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安定和谐的公共秩序。
四、请按上报的方案严密组织当天活动,预先做好公示宣传,严控机动车辆出入,减少活动作业影响面,活动布展应避开游园时段,确保游客安全。
五、严格按照《 (略) 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办法》(2015 (略) 人民政府令第 29 号),细化和落实应急预案,并落实各项安保措施。
六、活动内容仅限请示方案中明确的事项,未经同意不得临时作变更。
七、其他涉及消防、卫生、交通等方面事项,应当事先征求属地相关部门并按要求予以落实。
特此批复。
松 (略) 容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略) 松 (略) 容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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