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山东省环保 (略)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标的1 2356.29㎡(新悦广场1号楼22层1025.35㎡、24层305.59㎡、25层1025.35㎡); 标的2 725.44㎡(新悦广场1号楼26层)。 | |
标的地址 | (略) 历下 (略) (略) 交汇处新悦广场1号楼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项 | 出租房屋、 (略) 等其他与该房相关的维修维护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生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2024〕纪要4号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中瑞评报字[2024]第*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山东省 (略) | |
标的简介 | 标的位于新悦广场1号楼22层(1025.35㎡)、24层(305.59㎡)、25层(1025.35㎡)、26层(725.44㎡),现处于闲置状态,所有拟对外出租房屋均处于装修完毕状态,水、电、消防、中央空调配备齐全。标的房产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项详见中瑞评报字[2024]第*号评估报告。 标的查勘电话:魏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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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五年 | 租金标准 | *.00元/年 |
租金标准说明 | 标的1 2356.29㎡ 租赁单价:*/天/㎡ 年租金:*.00元; 标的2 725.44㎡ 租赁单价:*/天/㎡ 年租金: *.00元。 出租方可给予至少两个月的装修免租期,最终以租赁合同为准。 | |||
付款期限要求 | 租赁房屋采用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标的1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标的2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其后每期租金提前30天支付。 确定最终承租方后,房屋租赁押金为一个月房租,无违约情况租赁期满后无息退还。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办公使用、除下列经营活动之外,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合法行业:①夜总会、KTV、洗浴中心等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项目;②制造、运输、经销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项目;③国家相关部门不允许经营的项目其他生产经营使用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财务报表自成立年度起提供); 3、信誉要求:意向承租方近3年度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 (略) 页截图。信用不良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其他标的要求 | 1、履约担保 1)承租方提交押金及时间: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生效后3日内,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提供履约担保;押金随房屋首期租金一并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省环保 (略) 账号:* 开户行:民生银行济南领秀城支行 银行联行号:* 2)履约担保的形式:押金; 3)履约担保的有效时间为自签订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协议结束之日止,若协议期限内押金兑付本协议下承租方违约金等承租方应付款项而致使押金金额不足合同约定金额的,承租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补足。押金在签订协议期满后扣除协议项下违约金、承租方应付赔偿款等承租方应付款项(如有)后无息支付剩余金额(如有)。 2、首期租金缴纳时间为租赁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其后每期租金提前30天支付。 3、承租方须按照出租 (略) 规定的标准、方式交纳物业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制冷费、供暖费、车位管理费等。 4、承租方逾期支付协议项下各项费用,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每日0.65‰,向出租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30个工作日以上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签订协议并没收全部履约担保,同时承租方应另行向出租方支付签订协议约定的租金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及履约担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实际损失的,承租方需赔偿出租方实际损失,且出租方有权处置承租方在本项目投资的全部装饰装修、物品、设备设施等以弥补因承租方违约所造成的出租方损失。 5、本项目租金实行每3年为一个阶段进行递增,递增基数为上一阶段年租金金额,递增系数为5%,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如*方继续租赁本房屋,上述租金递增事宜继续沿用。 | |||
保证金额 | (标的1)*元;(标的2)*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 (略) 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 号:*506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略) (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报 名 联系人 | 黄经理/朱经理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