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关 (略) (略) 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第一次)
(略) (略) 将于2024年4月12日10时至2024年4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法院账户名: (略) (略) ,网址:http://**)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案 号 | (2024)粤1481执恢3号 |
权 利 人 | (略) |
名 称 | (略) (略) 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号 | 兴府国用(2015)第01-0524号 |
面 积 | 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为*.9㎡ |
评 估 价 | 人民币*元 |
起 拍 价 | 人民币*元 |
保 证 金 | 人民币*元 |
加价幅度 | 人民币*元 |
备 注 | 详见附件以及标的物介绍表 |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第(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竞买前情况须知: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次 (略) 已委托同伦 (略) 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
现场看样时间:本标的安排统一看样时间2024年4月5日下午3:00-3:30,其他时间不另行安排看样。
报名方式:有意者截止至看样时间前三天,将拍卖标的物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
咨询电话:400-828-4666(同伦拍拍)
对竞买人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
六、特别提示:
1、本标的土地目前处于空置状态,土地上有零散废弃的建/构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
2、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征询 (略) 用地规划条件的回复》记载:“上述用地位于现行《 (略) 南部新城控制性详 (略) (略) 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编码3-01-19、3-01-21,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商业可兼容计容建筑面积≤20%),1.0<容积率≤6.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60米,并符合机场限高要求[包括储水池、梯间、烟囱、避雷针、天线等建(构)筑物]。”;根据最高最佳利用原则,上述用地容积率控规上限6.0。请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土地出让、报建、规划等问题。
3、上述土地开发现状:经估价人员实地查勘,至估价期日止,上述土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达到“五通”(供水:宗 (略) 通水管道;排水: (略) 政排水管道;通路:宗地 (略) ;通电:宗 (略) 政供电局配电设施;通讯:宗地边已埋通讯光缆)及宗地红线内“场地部分未平整”(有零散废弃的建/构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利用现状大部分为空地。
4、如本资料显示税费、过户费、土地出让金等的,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价格以国土部门、税务部门核价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国土、税务等部门了解。
本院负责标的物的强制清场工作,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相关: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十天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兴宁支行,账号:**)
交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2024)粤1481执恢3号。
2、 (略) 核实到账后, (略) 通知的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 (略)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
3、签订确 (略) 通知的时间领取《执行裁定书》等文书,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税法规定由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以物抵债的适用上述说明,但退款额在原抵债物价值中予以扣减。未明确缴费义务人 (略) 视情况而定。
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以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负责向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按照当地的过户手续办理流程,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因办理标的物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过户延迟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5、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重要提示:
1、竞买人须在参拍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一步咨询。
2、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
3、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他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依照《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梅中法〔2021〕75号)第十条“网拍辅助服务费用”,相关收费标准如下:
(一)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按拍卖标的成交金额收费,实行分段累计计费:
拟成交金额 | 费率 | 计算公式 | 费用(元) |
*元以下(含*元) | - | - | 50元 |
1-*元(含*元) | 1.5% | 50+(成交金额-*)*1.5% | 封顶7400元 |
*-*元(含*元) | 1% | 7400+(成交金额-*)*1% | 封顶*元 |
*-*元(含*元) | 0.5% | *+(成交金额-*)*0.5% | 封顶*元 |
>*元 | 0.5‰ | *+(成交金额-*)*0.5‰ | 单件标的封顶*元 |
(二)网拍辅助工作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依据为《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接受委托后,流拍、流拍后变卖无人应买的财产,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该财产抵债的,或是暂缓、中 (略) 络司法拍卖、变卖的,或是拍卖财产成交后,因买受人悔拍、行政主管部门政策等原因导致拍卖财产未能交割的,均不收取费用; (略) 络司法拍卖、变卖后成交的,按照上述确定的标准收取工作费用。流拍后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费用由接受抵债的债权人支付,但不计入其抵债金额。
十、其他:
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 (略) (略) 上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略) 联系。
标的咨询电话:400-828-4666
举报监督电话:0753-*
法院咨询电话:0753-*
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道中5 (略) (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略)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