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连云港富 (略) 年产5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连云港国家物流枢纽旗台作业区至上合物流园海河联运全封闭廊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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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连 (略) 1号连云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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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 | 连云经济开发区连云区板桥工业园云港中小企业园A5号厂房 | 连云港富 (略) | 拟投资*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820m2(租用厂房及租用厂房北侧向北延伸8米宽),项目租赁一栋厂房建筑面积为6900m2,新建建设废水站综合房建筑面积为160m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060m2,项目购置煅烧炉、破碎-筛分-磁选一体机(冲击磨、电磁、永磁串联机)、磁选机(电磁全自动除铁串联设备)、酸洗釜、浮选机、烤砂机-冷却机一体机、氯化炉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吨高纯石英砂的生产能力。 | 1、废气 ⑴有组织废气:粗破碎、酸浸、酸洗、水洗、破碎、筛分、磁选(一体机)、浮选、烤砂冷却、磁选、氯化、包装等过程收集废气。 ①粗破碎、破碎、筛分、磁选(一体机)、烤砂冷却、磁选、包装过程中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放。 ②酸浸、酸洗、浮选、氯化、罐区等收集废气经二级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放。 ⑵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为原矿卸料废气、未捕集的工艺废气及储罐呼吸废气、食堂废气等。无组织废气采取措施为:①采用移动式除尘器(粗破碎车间设置1台移动式除尘器、破碎-筛分-磁选车间设置2台移动式除尘器、烤砂冷却车间设置置2台移动式除尘器、磁选车间设置2台移动式除尘器);②卸料粉尘采用洒水抑尘及围挡部分沉降;③加强车间通风,加强操作工人的培训和管理,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所有操作严格按照既定的规程进行,以减少人为造成的无组织排放。④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 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需以项目用地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目前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将来在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也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属于环境保护目标的项目。 2、废水 运营期高含酸及含氟废水经“pH在线监测/混合调节格栅池+一级双钙反应池+二级双钙反应调节池+混凝沉淀装置1+化学除氟装置+混凝沉淀装置2+pH回调池+中间水池+除氟过滤装置+除氟过滤装置+氟离子交换系统”处理后与其他预处理后废水排入排放池;高悬浮物废水经“絮凝沉淀”预处理后与其他预处理后废水排入排放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预处理后的其他废水合并排放;纯水制备浓水直接与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的其他废水合并排放。 根据连环发〔2019〕57 号,板桥污水处理厂无除氟工艺,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含有除氟工艺,且要求废水中氟化物接管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4标准,即1.5mg/L。本项目废水经厂区废水站处理后,氟化物浓度满足≤1.5mg/L,其他污染物经厂区废水站处理后,满足板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离心机、破碎-筛分-磁选一体机、磁选机、浮选机等,所有设备均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安装,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高纯石英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分拣固废S1,磁选工序产生的磁选固废S2、S3、废气处理产生的收集尘、废水处理产生的沉沙,为一般固废,其主要成分均为石英,外售给有主体资格及处理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布袋、普通物料使用产生的废包装为一般固废,主要成分为纤维、塑料,外售给有主体资格及处理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为一般固废,主要成分为氟化钙、石英砂等,委托有主体资格及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活性炭返回厂家回收处理; 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英砂滤料、活性炭滤料、废除氟专用树脂返回厂家回收处理;化学品废包装物、废机油、在线监测装置产生的废液、含油废抹布及手套为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本项目拟建一般固废建筑面积为164.16m2,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41.04m2。 |
2 | “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及配套项目 | 江 (略) 连云区在海一方东侧、西大堤 南侧800米处 | 江苏海 (略) | 本项目购置原“北部湾之星”国际航行客箱船(现已更名为“海州湾之星”轮),改造为水上酒店。码头岸基配套包括两座海上栈桥、护岸、停车场、公共厕所、岸水岸电配套建筑、管理用房、景观、 (略) ,首期岸基占地约50亩;港池航道疏浚,船舶锚泊海工设施16处、以供拖航停泊使用。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餐厅厨房油烟废气及锅炉废气。 (1)餐厅厨房油烟废气:厨房炉灶上方安装集气罩、油烟净化器等油烟净化措施,经设置的专用烟道引至高空排放。 (2)锅炉废气:设置2台锅炉,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8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主要包括游客、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厨房废水、软水系统浓水及反冲洗废水。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接着与软水系统浓水及反冲洗废水一起排入污水调节池后由酒店污水提升泵站送至在海一方污水提升泵站,最终进入光大水务(连云港)有限公司墟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通过人工湿地净化,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标准后由北排淡河汇入排淡河最终进入黄海。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商业营业噪声及锅炉噪声。商业营业噪声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锅炉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游客及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以及软水机废树脂。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后,对可回收部分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部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垃圾处置场处置。预处理池污泥交由具有资质的污泥利用处置单位。餐厨垃圾及废油脂须暂存在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内,应交由经城管部门许可的单位收运、处理。废树脂由厂家进行回收。 |
3 | 连云港国家物流枢纽旗台作业区至上合物流园海河联运全封闭廊道工程 | 江 (略) 连云区 从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吨级矿石码头通过已开隧道穿越后云台山,以高架形式跨越宿城城区到达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区烧香河内河码头后方 | 连云港新 (略) | 本项目年设计运输量为*吨(双向),建设连接旗台作业区矿石堆场与上合物流园区堆场的矿石输送线及相应配套设施。输送机输送全程长约11.4km,其中穿越隧道部分长约4.5km,隧道部分工程依托已建设完成的隧道土建工程。共有13座转运站及生产辅助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 本项目共设置13套干雾抑尘设施,布置在各转运站内,在各皮带的头部和尾部上方设喷头。转运产生的粉尘经干雾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运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冲洗和绿化。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接触氧化工艺,处理能力为1m3/h。本项目对位于连云港港旗台港区*吨级矿石接卸码头工程内的建构筑物,如ZBC1、ZBC2、部分ZBC3廊道、T1转运站以及T2转运站进行冲洗,冲洗废水依托港区已建生产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回用于港区的防尘和冲洗。旗台生产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20m3/h,采用絮凝沉淀方式处理污水。地下结构渗漏水通过集水井收集,直接排入附近沟渠。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要求。 3、噪声 廊道全封闭,采用静音托辊等低噪声设备,在ZBC13廊道、ZBC6廊道和ZBC5廊道外墙采用压型钢板+75厚岩棉+双面双层12厚纸面石膏板隔声,屋面采用压型钢板+75厚岩棉+双面双层12厚纸面石膏板隔声。T6转运站、T11转运站、T12转运站三个钢筋砼框架转运站,外墙采用300厚蒸压砂加气砼砌块隔声;屋顶采用150厚钢筋砼板。在靠近敏感目标(东崖屋村、连云港信息技工学校)处设置隔声屏障:在从隧道南洞口至南河段的廊道高架东侧预留出空间,在廊道外墙外直接安装5米高直立式的声屏障,全长约300m;本项目转运站电机均设置于一楼,在三个转运站外侧设置2.5m高的围墙,在围墙上方设置5m高的隔声屏障,围墙上方声屏障长约100m。在T11转运站至T6转运站和T6转运站至T12转运站之间的皮带机高架西侧预留出空间,在皮带机外墙安装5m高直立式的声屏障安装在围墙上,皮带机外墙声屏障长约100m。学校部分声屏障全长约为200m,在围墙内侧种植5~10米的绿化带。 运营期噪声东疏港高速、海滨大道、 (略) 红线55m范围内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港区和上合物流园内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其余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3、固废 生活垃圾由 (略) 政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有资质的污泥利用处置单位处置,维修产生的废皮带由厂家回收,废机油桶和含油抹布、手套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控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