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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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略) 思明区小学路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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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精美嘉涂装生产项目 | (略) 集美区灌口中路288号的4#厂房及附属楼 | 厦 (略) | 厦门森 (略) | 项目从事五金配件的涂装表面处理,建成后可年生产加工五金配件合计470万套,其中零件类440万套、管件类30万套。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 ⑴废水 (略) 废水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出水可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石油类可符合《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前场水质净化厂,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气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同时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SO2:0.09%、NOx:2.75%、PM10:0.25%、非*烷总烃:4.55%、二*苯:2.62%、氨:0.60%、硫化氢:0.48%,均小于10%。因此,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此外,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影响的Pmax均小于10%,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厂界达标,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末端治理设施处理效率为0或集气系统失效),项目排放的各类废气污染物的地面浓度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量,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分别为非*烷总烃45.48%、二*苯26.23%。可见,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排放的废气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因此,企业应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杜绝废气处理设施出现事故性排放。 ⑶噪声 项目建成后,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敏感点上头亭村的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可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全部可以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排入外环境。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及处理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⑸土壤、地下水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防治措施,将涂装各车间、中试实验室、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区域、废水处理站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他生产车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作为一般防渗区,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 ⑹环境风险 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包括物质泄漏和火灾引发的次生/伴生污染。项目大气敏感目标主要为周边居民区,最近敏感目标为厂房东南面154m处的上头亭村,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对其会造成一定影响。项目周边无地表水敏感目标。建设单位发生化学品泄漏或火灾事故废水时,可通过关闭雨水排放口应急阀门,并采用应急水泵、临时管接入应急水袋和应急收集桶(总容积160m3),应急收集设施容积可满足事故废水接纳要求。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应能力的应急水泵和收集管等应急收集设施,则项目对于地表水环境产生的风险是可控的。项目所在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较小,其地层岩性为花岗岩,属于隔水层,地下水不会渗透到相邻的水文地质单元,且所在地质单元内无敏感目标。在项目采取防腐防渗措施的前提下,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一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应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环境风险防控章节提出的措施要求开展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项目在做好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是可以防控的。 ⑺公众参与: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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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精美嘉涂装生产项目 | (略) 集美区灌口中路288号的4#厂房及附属楼 | 厦 (略) | 厦门森 (略) | 项目从事五金配件的涂装表面处理,建成后可年生产加工五金配件合计470万套,其中零件类440万套、管件类30万套。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 ⑴废水 (略) 废水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出水可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石油类可符合《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前场水质净化厂,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气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同时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SO2:0.09%、NOx:2.75%、PM10:0.25%、非*烷总烃:4.55%、二*苯:2.62%、氨:0.60%、硫化氢:0.48%,均小于10%。因此,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此外,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影响的Pmax均小于10%,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厂界达标,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末端治理设施处理效率为0或集气系统失效),项目排放的各类废气污染物的地面浓度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量,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分别为非*烷总烃45.48%、二*苯26.23%。可见,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排放的废气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因此,企业应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杜绝废气处理设施出现事故性排放。 ⑶噪声 项目建成后,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敏感点上头亭村的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可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全部可以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排入外环境。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及处理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⑸土壤、地下水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防治措施,将涂装各车间、中试实验室、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区域、废水处理站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他生产车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作为一般防渗区,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 ⑹环境风险 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包括物质泄漏和火灾引发的次生/伴生污染。项目大气敏感目标主要为周边居民区,最近敏感目标为厂房东南面154m处的上头亭村,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对其会造成一定影响。项目周边无地表水敏感目标。建设单位发生化学品泄漏或火灾事故废水时,可通过关闭雨水排放口应急阀门,并采用应急水泵、临时管接入应急水袋和应急收集桶(总容积160m3),应急收集设施容积可满足事故废水接纳要求。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应能力的应急水泵和收集管等应急收集设施,则项目对于地表水环境产生的风险是可控的。项目所在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较小,其地层岩性为花岗岩,属于隔水层,地下水不会渗透到相邻的水文地质单元,且所在地质单元内无敏感目标。在项目采取防腐防渗措施的前提下,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一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应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环境风险防控章节提出的措施要求开展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项目在做好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是可以防控的。 ⑺公众参与: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