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X省X略存量房数据信息采集服务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X省X市 | ||
代理机构 |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罗玉江 | ||
代理机构地址 | X略区X路91号1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采 购 人 | X省X略 | ||
采购人地址 | X省X市建新路3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项目联系人 | 杨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公告发布时间 | ## 18:00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 14:30 | ||
原公告名称 | http:/ *** 略 | ||
原公告地址 | http:/ *** | ||
项目包个数 | 1 | ||
更正事项、内容 | 关于取消X川中房略所获得略各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X省X略存量房数据信息采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YACX ## )的结果公告于2017年#月#日在四略发布,中标供应商:X川中房略;中标金额:7元/条。我单位于2017年#月#日向X川中房略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据X省X略反映,截止2017年#月#日,略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略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条第二十七款第一项规定:“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略处理。”;《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条第三十款规定:“略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略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略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第七十二条,《略投标管理办法》(略令第18号)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及《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条第二十七款第一项、第二章第六条第三十款的规定并经项目业主申请,现取消X川中房略获得的X省X略存量房数据信息采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YACX ## )中标资格。采购公告链接:http:/ *** 略链接:http:/ *** 略2017年#月#日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房地产服务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
备注 | 无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