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1日,安徽中呈塑胶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支软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邀请了3位专家组成技术评审组,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及其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介绍,以及检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情况汇报。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其相关政策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环境影响报告表与审批意见要求,结合验收监测报告,实施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 (略) (略) 经济开发区北区。项目年产8000万支软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8000万支软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年产8000万支软管项目”于2022年12月01日 (略) 邱村镇的备案文件(2212-*-04-05-*),该项目于2023年7月委托安徽 (略) 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分局于2023年10月11日出具对《 (略) 年产8000万支软管项目》环评批复(广环审[2023]157号)。2023年12月8日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MA2U1G5E3E。
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始动工建设,2023年11月初完成设备布设,企业生产运营逐步稳定。为积 (略) 人民政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的号召,已将环保设施落实到位,同步投入使用。
(三)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四)验收范围
年产蒸压加气混凝砌块20万立方米。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
变动类别 | 变动内容 | 环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化情况说明 | 是否属于重大变更 | |
1 | 设备配置 | 详见本报告表生产设备清单 | 根据比对,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与环评规划未发生变化 | 否 | ||
2 | 环保治理工程 | 详见本报告表项目工程一览表 | 根据比对,项目主要环保治理设施与环评规划未发生变化 | 否 | ||
3 | 生产工艺 | 详见本报告表生产工艺流程 | 根据比对,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与环评规划未发生变化 | 否 |
对比分析一览表
类别 |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 符合性分析 |
性质 | 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 未发生变化 |
规模 | 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 生产规模处置存储能力在立项产能之内 |
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 不涉及 | |
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不涉及 | |
地点 | 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 未重新选址 |
生产工艺 | 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不涉及4种情形 |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不涉及 | |
环境保护措施 |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不涉及 |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不涉及 | |
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 不涉及 | |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不涉及 | |
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不涉及 | |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 不涉及 |
综上,建设项目的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可以纳入竣工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根据项目生产特点,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COD、BOD5、SS、NH3-N。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邱村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破碎废气:破碎工段,破碎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DAOO1)排放;
综合废气:本项目注塑、注头、封尾、印刷清洗工段,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的方式进行废气处理后于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经设置减振、距离衰减、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实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切割边角料、不合格品暂存于一般固废库,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对破碎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抹布,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项目总排口污染因子(pH、SS、CODcr、BOD5、氨氮)监测日均浓度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2.1 有组织废气
①破碎工段废气(排气筒DA001)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1.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120mg/m3);
②综合废气(2#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4.15mg/m3,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70mg/m3)。
③项目验收阶段烟粉尘的排放量为0.001t/a、VOCs的排放量为0.16t/a,能够满足环评给出的烟粉尘:0.001t/a、VOCs:0.213t/a的总量控制要求。
2.2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其他行业标准。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安徽中呈塑胶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支软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工程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认为工程在进一步落实后续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后,该工程可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工作。
2、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并严格控制工艺操作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