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论证,现将某部瞄准练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提出的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采购供应商。反馈的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将视情做出书面回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
六、公示及受理期限
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1日,逾期递交资料,我单位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