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69-* 通讯地址: (略) 饶河 (略) 10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黑龙 (略) 饶河县元溢 (略) 新建加油站项目 | 黑龙 (略) 饶河县胜利农场 | 饶河县元溢 (略) | 黑龙江省 (略) | 该项目建于黑龙 (略) 饶河县胜利农场,总投资为416.*元,环保投资*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3400㎡,总建筑面积170.69㎡,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主要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经营品种为成品油(*醇汽油、车用柴油),销售汽油量为1000t/a,柴油量为3000t/a,站内设置1座非承重埋地储油罐区,内设卧式SF双层储油罐4个,分别为2个50m3汽油双层储罐、2个50m3柴油双层储罐,油罐总容积为200m3(柴油罐容折半后总储量为50m3);罩 (略) 架结构,投影面积为400㎡,设置4座加油岛及2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式汽油加油机和2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式柴油加油机,站房建筑面积约170.69㎡。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现场周边应设置围挡,对施工现场内 (略) 进行硬质覆盖;粉性建筑材料(如砂石等)应当采取封闭、遮盖等有效防尘措施;建筑材料运输车要用苫布盖好;现场装卸产生扬尘的物质活动时应当采取湿式作业等有效防尘措施;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不得擅自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车辆必须装有尾气净化装置,使污染降到最低;严格执行文明施工,建筑材料不允许乱堆乱放,弃土石渣每天清除。运营期使用新建埋地汽油油罐区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加油机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保证油气回收效率≥95%,经油气处置装置(油气处理效率为95%)处理后的废气由不低于4m高放散管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本项目冬季供暖由电锅炉提供,不涉及燃用高污染燃料。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储油罐采用直埋法埋地设置,油罐顶部覆土不小于0.5m,油罐周围采用沙子填实,厚度不小于0.3m。油罐表面做特级防腐处理,其防腐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3022)的有关规定,且防腐等级不应低于加强级。防渗措施:油罐采用SF双层埋地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卧式储罐,在储油罐区下游设立1眼地下水监测井,进行跟踪监测。 (三)落实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选择低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站内设置限速标示牌、禁止鸣笛标示牌,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4类标准。运营期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应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减少泵类设备安装时振动,应做好加油机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入口处设置限速标示,加油站内要设置禁止鸣笛标示,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4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建 (略) 政指定地点堆存。运营期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油罐底泥产生后直接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站内不存储。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