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合同
项目名称: (略) 金石镇金夷村1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甲 方: 新宁 (略) (盖章)
乙 方: (略) 省水工环地 (略) (盖章)
签订地点: 新宁 (略)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略) 分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
甲方:新宁 (略)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略) 省水工环地 (略)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金石镇金夷村1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工程地点: (略) 金石镇金夷村1组
3、设计单位: (略) 省水工环地 (略)
4、监理单位: (略) (略)
5、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编号:新宁财采计[2018] ***
6、成交金额:人民币 * 佰 * * * 万元(¥147.00万元)
7、工程承包范围和主要内容:按照经评审通过的设计方案施工。
第二条 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2018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2018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 天
第三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第四条 合同价款
工程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 佰 * * * 万元
第五条 结算价款:
(略) 分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合同外新增工程量由甲方、乙方和监理单位按实计量,按照中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予以结算,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单价的, (略) 价格,由甲方、乙方和监理单位协商确定。
第六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和文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设计图纸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 (略) 施工、竣工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付清工程尾款时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肯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四份,由甲乙 (略) 门备案。
发包人: 新宁 (略) 承包人: (略) 省水工环地 (略)
地址:金石镇 (略) 路 地址: 邵 (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电话: 电话:
账号: 账号:
(略) 门签字盖章: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略) 分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乙方代表
1、乙 (略) 全权代表姓名:贾德根
2、乙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十条 监理工程师
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谢阿祺
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全权负责工程监理。
第十一条 甲方工作
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 (略) 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协助乙方会同当 (略) 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周边关系和施工环境,保证 (略) :
2、在开工前三天之内,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一套;
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 (略)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对施工中的有关情况负责记录、签证;
5、对乙方施工人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等是否 (略) 督促检查。
6、甲方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教育群众,支持乙方正常施工。
第十二条 乙方工作
乙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给予赔偿。
1、向甲方按月提供工程进度表、施工计划报表、工程事故报告;
2、按工程需要采取安全措施, (略) 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等, (略) 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 (略) 发生的费用;
3、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责任制,明确各分项工程的质量负责人,落实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员、资料员对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 (略) 自检,自检 (略) (略) 书面申报验收,验收合格后, (略) 下道工序施工。
4、 (略) 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 (略) 清的要求,如因施工、运输、堆料临时占用由乙方负责在完工后恢复原样, (略) 造成损失的农田,一切损失;
5、保护好地上、地下原有管线、古树、文物和其它设施,并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承担未交付甲方之前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及质保期内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接受 (略) 分工程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要求:
6、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按照工程验收含过程验收规定,做好工程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在自检合格后,分别向监理申报单独验收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材料试验、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测量和竣工图件、文字材料等技术性资料,在竣工验收前并装订成册,达到甲方对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要求;
8、处理周边关系,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矛盾和责任。
(略) 分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
1、乙方应在工程开工五天前,向监理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监理在收到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后,两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乙方必须按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和监督,乙方不按照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组织施工的,监理报甲方批准有权终止合同,且可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明确的项目经济责任人、投标文件承诺的施工员、资料员必须驻地施工。
第十四条 施工工期
1、开工及延期开工: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日期开工。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的。其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监理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及复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道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48小时 (略) 理意见。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停止施工,并在实施甲方或监 (略) 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不可抗力;
合同中约定或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工期以书面
形式向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提出报告并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在规定工期内完成主体工程,每道工序完成乙方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经审定合格签字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强制 (略) 发生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略) 分 质量与验收
第十五条 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提 (略) 返工、修改,乙方承担返工修改直到工 (略) 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按不合格工程价款5%的违约金,由甲方在工程款内扣除。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 (略) 位,在隐蔽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 (略) 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工程量不予确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十七条 乙方竣工工程质量,应 (略) 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工程质量发生的争议, (略) 门仲裁。
(略) 分 材料设备供应
第十九条 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
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与设计和有关标准不符,或者使用前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清 (略) ,并重新采购。
(略) 分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 佰 * * * 万元(¥147.00万元), (略) 分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结算单价按照中标工程清单中的单价予以结算,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单价的, (略) 价格,由甲方、乙方和监理单位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 工程价款支付
(略) 后,乙方按合同价款的30% (略) 费和材料备料款,完成合同工程量的70%时,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价款的50%,合 (略) 完工,并 (略) 管理人员审核属实后支付90%,经 (略) (略) 验 (略) 支付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完工一年后经检查合格再付清。
(略) 分 设计变更
第二十三条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确需变更设计的, (略) 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证确认后,按有关程序和要求由建设方报相关单位审查批准后, (略) 变更。
施工中因甲方 (略) 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略) 分 竣工结算
第二十四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三套完整的以监理工程师审核的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和竣工图件。
第二十五条 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申请验收。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竣工结算书。最终工程结算 (略) 门的审计为准。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在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略) 分 争议与仲裁
第二十七条 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首先提请上 (略) (略) 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 (略) 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 (略) 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甲方违约导致合同 (略)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二十八条 违约
1、甲方不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复, (略) 自己的各项义务、不按合同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 (略) 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相应顺延工期,且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约定窝工等损失。
2、甲方不按规定返回保证金和支付工程款时,须按天支付应付款0.1%的违约金给乙方。
3、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期竣工,每推迟一天罚违约金1千元,并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未按规范和技术标准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按时保质返工,并承担再次质检费用。
5、乙方转包本工程,甲方可终止合同,追回前期预付 (略) 费,另行与第二成交人签订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略) (略) 为。
6、如乙 (略) 为,甲方及其代表应立即发出违约情况通知,经确认后可在 (略) 处罚扣减。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 (略) ,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 (略) 合同。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发生其它使 (略) 的行为。甲方代表应通知乙方,按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因一方违约使 (略) ,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略) 分 其它
第二十九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 (略) 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 (略) (略) 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 (略) 或部分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甲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