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龙房屋地块位于大门前村,房屋用地面积140.29㎡,建筑面积391.27㎡,按照2010年县“三非”整治相关政策,陈志龙当时应缴纳“三非”处理款*.09元,在先行缴款*元规费后,余款因其个人原因未缴纳。2014年12月当事人向县里申请补办手续,经县“三非”整治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函至我局要求依法依规办理。通过2015年1月23日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后,出让金收费标准按“三非”执行共计*.47元,当事人于2015年已交,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2024年5月10日万年县自然资源局第7次局长办公会研究,还需补交18.*元出让金同时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土地出让起始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
待土地出让金补交到位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进行反映,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 至 2024年5月22日
联系单位: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单位地址:陈营镇建德大街北侧
联系人:杨先生(*) 吴先生(*)
电子邮件:*@*26.com
万年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