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 (略) (略) 废旧塑料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略) 潞州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未收到公众建议和意见。现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废旧塑料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0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德化门西街19号)
联系电话:0355-*传真:035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废旧塑料回收项目 | (略) 潞州区马厂镇李村东100m | (略) (略) | 山西 (略) | 本项目租用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投产后可年回收、清洗及破碎废旧塑料32000吨。 | 一、施工期无喷涂作业,不涉及土建施工;分散现场切、焊操作,加强现场通风,施工人员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污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等杂物,分别收集堆放于指定地点,将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及 (略) ,不能回收的由施工方统一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营运期:1.大力防治大气污染。项目所收购的废旧塑料应由有分选和清洗工艺的供应方提供;不得裸露超高、超宽、超载运输,采用密闭集装箱或带有压缩装置的厢式货车运输,减少运输扬尘,确保在装卸运输中不破裂、泄漏;储存位置应位于全封闭厂房内;废塑料破碎工序,选用喷淋降尘以减少破碎工段颗粒物的排放。 2.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肥田;生产废水为清洗废水和破碎喷淋废水,生产废水处理工艺采用“混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方式,处理后回用于废塑料清洗和破碎喷淋,循环使用不外排;废塑料清洗区及破碎加工区周边设置导流渠,将废水引至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防止废水在车间漫流。 3.大力降低噪声污染。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做好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合理安排生产,减少设备运行时间,注重设备日常维护;加强生产管理,减少人为因素噪声。 4.认真防治固体废物污染。废包装袋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泥存放于厂内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送至砖厂综合利用;废水处理产生的石英砂反冲洗后可循环使用;废活性炭由厂家定期回收;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5.重视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根据地形特点优化地面布局,对混凝沉淀池、清水池等水处理池、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地面以及清洗区作业地面等按要求做分区防渗,其他生产区域和办公生活设施做硬化及基础防渗,防止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并且在运营期加强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