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望谟县昂武和亭二期农业光伏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望谟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 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目前升压站 (略) 工程均已完成施工,但尚未投入运行,正在进行施工迹地恢复。根据评价单位现场调查,施工期间已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不存在环境遗留问题,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被投诉,评价单位进行了回顾性分析。 1.升压站施工扬尘采取了限速行驶、定 (略) ,同时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扫、洒水降尘,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 (略) 施工扬尘采取了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及时清扫车轮泥土、 (略) 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等措施。 2.施工期不设置生活营地,施工人员居住在工程施工点附近的村庄居民房,依托当地 (略) (略) 理,定期清掏做农肥;升压站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 (略) 洒水或周边林草浇灌,不外排; (略) 施工废水通过简 (略) 理,回用于施工场地 (略) 洒水或周边林草浇灌,不外排;项目以架空方式跨越纳夜河,塔基距离纳夜河较远,放线采用无人机,施工对纳夜河支流基本无影响。 3.开挖土石方均用于回填及绿化;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渣场堆放;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施工人员居住村寨的垃圾收集点,与当地村庄一 (略) 理;隔油池中的油类和沉渣,定期清掏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 (略) 置。 4.项目施工期采取了禁止在中午(12:00-14:30)及夜间(22:00-6:00)进行施工,禁止同一时间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在现场设置禁止鸣笛标志,在施工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 5. (略) 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在指定临时施工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严禁破 (略) 域外地表植被。开挖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 (略) 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 (略) 正常运行的高大树木应经林业部门同意进行砍伐,且尽量只砍伐树干,保留树根,保持生态环境不被破坏。 (略) 应及时复垦, (略) 撒上草种或种植当地常见树木进行植被恢复;在施工场地张贴警示或提示牌,警示或提示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野生动物出没要自觉加以保护,并严禁伤害与猎杀野生动物;塔基基础开挖施工避开雨季,在杆 (略) 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对基坑开挖出来的土石方采用装土麻袋拦挡,对于容易流失的建筑材料(如水泥等)及临时弃土集中堆放、加强管理,在堆料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 (略) 产生的临时弃土平铺到塔基连梁内。 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措施:项目升压站、 (略) 塔基、地下电缆占地均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线路均以无害化方式架空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项目施工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施工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塔基施工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开挖量小,产生的少量挖方临时堆存于塔基旁,埋件好后即覆土绿化(播撒草籽); (略) 采用无人机展放牵引绳, (略) 原有地表。建设单位采取了上述措施,并通过加强管理, (略) 塔基施工期间未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和基本农田。 天然林保护措施:项目占用天然林0.2106hm2,为塔基永久占地,建设单位已办理《望谟县昂武和亭二期农业光伏电站110k (略) 工程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并已取得贵 (略) 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根据《望谟县昂武和亭二期农业光伏电站110k (略) 工程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项目塔基开挖面积较小,塔基用地范围虽然占用天然林林地小班,但是项目使用的林地小班属性单一,大多数为灌木林地,少量为乔木林地,且是周围较为常见的林地。因此,项目建设对天然林生态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时通过限制施工范围,不在施工范围外堆放材料、土石方来减少对林地的破坏。建设单位已与望 (略) 核对施工活动占用林地情况,未发现超过施工范围进行乱砍滥伐现象,未占用塔基用地以外的其他天然林地;单塔施工时间短,建筑材料尽量堆放在塔基征地范围内的草地内;施工便道尽量利 (略) (略) 基上拓宽,未在天然林内设置牵张场、施工便道等,未在天然林内进行施工活动;线路采用高塔跨越,未砍伐通道;施工占用的草地、灌丛已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已 (略) 域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以播撒草籽为主。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天然林生态影响较小。根据评价单位现场调查,施工期间未破坏、占用取得合法林业许可外的天然林地。 生态公益林保护措施:本项目不占用生态公益林, (略) 必须经过生态公益林的部分,均采取了高塔架空走线、间隔立塔的无害化穿(跨)越方式,不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立塔。因此,对生态公益林基本无影响。项目施工时通过限制施工范围,不在施工范围外堆放材料、土石方来减少对林地的破坏。建设单位已与望 (略) 核对施工活动占用林地情况,未发现超过施工范围进行乱砍滥伐现象,未占用塔基用地以外的其他林地;单塔施工时间短,建筑材料尽量堆放在塔基征地范围内的草地内;施工便道尽量利 (略) (略) 基上拓宽,未在公益林内设置牵张场、施工便道等,未在公益林林内进行施工活动;线路采用高塔跨越,未砍伐通道;施工占用的草地、灌丛已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已 (略) 域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以播撒草籽为主。根据评价单位现场调查,施工期间未破坏、占用公益林地。 (二)运营期 1.根据《报告表》,110kV单 (略) (略) 经过 (略) 时,采用1B1Y1-J4塔型预测,在满足导线对地高度6.0m的前提下,距地面1. (略) 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720kV/m(最大值出现 (略) 中心投影- (略) )。在满足导线对地高度7.0m的前提下,距地面1. (略) 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2.830kV/m(最大值出现 (略) 中心投影- (略) );110kV单 (略) (略) 经过 (略) 时,采用1C1X1-J2塔型预测,在满足导线对地高度6.0m的前提下,距地面1. (略) 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9.687μT(最大值出现 (略) 中心投影- (略) )。在满足导线对地高度7.0m的前提下,距地面1. (略) 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5.773μT(最大值出现 (略) 中心投影- (略) ),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工频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100μT要求。 (略) 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在满足本环评 (略) 的架设高度下,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 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分析选择“册亨县八渡农业光伏电站11 (略) 送出工程的110kV升压站”作为类比对象,由类比结果可知:本工程建成投运后升压站站界工频电场强度也将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4000V/m的限值要求,磁感应强度也将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100μT的控制限值。 地埋电缆电磁环境影响分析选择“册亨县八渡农业光伏电站11 (略) 送出工程的地埋电缆”作为类比对象,由类比结果可知:本工程新 (略) 在正常运行期间,其产生的工频磁场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100μT的限值要求,工频电场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4000V/m的限值要求, (略) 运行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很小,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略)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1)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略) 的电晕;2)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3) (略) 日常管理和维护, (略) 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4)本工程110kV架 (略) 通过 (略) 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6.0m,通 (略) 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7.0m;5)线路选择时已尽可能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应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净空距离;6)线路的设计原则根据《110~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等规程进行,导线的结构和物理参数按规范选用,并购用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产品。为预防运行 (略) 的事故风险,应根据具体情况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要求,集合相关规程规范和行业标准以及工程实际情况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减少灾害发生后造成的不利影响和损失。 升压站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工程升压站采用户外型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布置,主变及电气设 (略) ,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2. (略) 声环境影响分析选择“开阳干河110kV变二期扩建工程”作为类比对象,由类比结果可知: (略) 运行时, (略) 域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执行4类声环 (略) 要求以 (略) )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其 (略) 域及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的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为主变压器和SVG,评价单位采取噪声衰减预测模式等计算得到项目通 (略) ,升压站场界各侧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升压站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声环境保护措施:1)线路选择时已尽量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2)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3)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4) (略) (略) 交叉跨越时均采用上跨方式,并按设计规程保留足够的净空;5)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定期检查电器设备,减少设备损坏产生的噪声影响。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确保运行期电磁环境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3. (略) 运营期无废气、废水产生,产生的固废主要 (略) 时可能产生替换的导线、金具、绝缘子等,建设单位应统一收集并交由有资质单 (略) 理。升压站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经一体 (略) 理设施(3.5t/d)处理后,暂存于一体化设备配套尾水池(0.25m3),自动泵 (略) 用于植被浇灌,不外排。 4.建设单位在施工期、运营期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期间,应按照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落实有关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和教育培训,避免安全事故及环境安全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