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 (略) 地 (略) 广丰区嵩峰乡十一都村,总占地面积约为7533㎡(11.3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23′35.255″,北纬28°22′17.945″。
本地块南侧历史上曾作为嵩峰红砖厂生产厂房场地使用,地块内面积约占0.73亩。该嵩峰红砖厂主要从事页岩红砖的生产和销售,属于建筑材料制造业,于1995年左右成立并于2018年左右关停拆除,本地块外南侧为生产厂房、原料堆存区、成品堆存区及办公生活区,地块外砖厂面积约25.34亩。
本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采矿用地、坑塘水面,地块现状为林地、水塘。本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目前正在办理规划手续)。本次调查按《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对本地块进行评价和管理。
根据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分析结果,得到以下结论和建议:
(1)本次调查中,地块内各监测点土壤、底泥样品检测因子检测结果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 /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该地块内土壤受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
(2)本次调查中,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其余检测因子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限值要求,该地块内地下水受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
(3)本次调查中,地块内地表水监测因子中石油烃(C10-C40)符合地下水评价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苯并[a]芘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其余所有检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V类标准限值要求,该地块内地表水受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验室检测对本地块及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调查分析,地块内的潜在污染源有影响但未超标,受周边500m范围内污染影响较小,第二阶段初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详细调查等工作,可以作为医疗卫生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