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原主体设计单位意见,现就北苑街道国贸大道 (略) 交叉口东北侧地块配套幼儿园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正: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中
材质 | 屋面光伏瓦采用单晶硅材料,颜色为红色(最终颜色由招标人定) | |||||
数量 | 光伏瓦有效面积不小于1980平方米 | |||||
总功率 | 光伏瓦总装机容量不小于306kWp | |||||
发电量 | 年发电量: 不小于*kWh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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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材质 | 屋面光伏瓦采用单晶硅材料,颜色为红色(最终颜色由招标人定) | |||||
数量 | 光伏瓦的有效面积总计不小于1730平方米 | |||||
总功率 | 光伏系统的装机容量为242 kWp | |||||
发电量 | 年预测发电量为*kWh/a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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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工程总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元。
3.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1月12日14时00分。
本补充招标文件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条款。若与招标文件不符的,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略) (略)
华诚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