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塔乡乌 (略) 煤矿(整合)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略) 塔乡乌 (略) 煤矿(整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需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生产的环境保护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塔乡乌 (略) 煤矿(整合)项目
项目概况:为合理开发原乌拉素井田及 (略) 块整合范围内的煤炭资源,企业拟实施煤矿整合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t/a,井工开采,设计服务年限13.9a。
建设地点:矿井位于内蒙 (略) (略) 准格尔旗境内, (略) 划隶属于准格尔旗纳日松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塔乡乌 (略)
联系人:靳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 (略)
联系人:常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_GzYXmXVJq3d4UNwI1yQ 提取码: 7ys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保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和途径与建设单位联系。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