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相关资料给予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蓝 (略) 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蓝 (略)
建设地点:蓝山县宏泰工业园标准厂房
验收范围:蓝 (略) 改扩建项目
公示内容: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3日起满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