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泰安监理有限公司2025年项目辅助技术服务框架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XM#)
1.采购人: (略) (略) 。
2.项目名称: (略) (略) 2025年项目辅助技术服务框架采购。
3.项目地点:广东省范围内。
4.采购项目编号:XM#。
5.标的金额:#元。
6.项目类别:二类。
7.采购分类:服务类。
8.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9.采购形式:框架采购。
10.框架协议有效期: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包金额的80%~120%时,该框架合同自动终止。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3.采购承办部门: (略) (略) 经营部。
14.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
二、采购范围
1.标包划分:
标的名称 | 标的号 | 标的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占标的总额的比例(%) | 标包金额 (万元) | 最高报价费率(%) |
(略) (略) 2025年项目辅助技术服务框架采购 | 标的1 | 450 | 标包1 | 60 | 270 | 100 |
标包2 | 40 | 180 |
2.服务内容:
(略) (略) 提供与工程相关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造价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现场检验等技术服务,及配合各业务范围要求的人员驻点等技术服务。
3.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结算时以费率为准,最高报价费率见上表。报价费率≤100%且不低于其成本均为有效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报价费率<80%时,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无 (略) 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略) 场监 (略)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 (略) 、 (略) (略) 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 (略) (略) 2025年项目辅助技术服务框架合同文本》,采购人组织需求单位与本项目成交单位签订的合同。
本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 | 0.25% | 0.1% | 0.2% |
#-# | 0.05% | 0.05% | 0.05% |
#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元×1.0%=#元
(500-100)万元×0.7%=2.#元
(1000-500)×0.55%=2.#元
(5000-1000)×0.35%=#元
(6000-5000)×0.2%=#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22.55*70%=15.785(万元)
2.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对应标包的标包金额为基准计收。
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本项目采购 (略) (略) (http://** )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加盖印章的采购文件,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 (略) 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 (略) 完成报名、文件下载、投标等业务。注册登记业务需2至5个工作日,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供应商注册登记、下载采购文件及上传响应文件等操作, (略) (略) (http://** )供应商注册的相关规定,咨询电话:#-转4。
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 (略) 理:①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供应商的 (略) 卡 MAC 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本项目为非加密项目),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本次 (略) (略) (http://** )中开展, (略) 径如下:
1、采购 (略) 径: (略) 站→点击登录→购标管理→文件下载;
2、投标 (略) 径: (略) 站→下载中心;
3、 (略) (略) 供应商使用手册: (略) 站→常见问题;
4、供应商CA办理指南: (略) 站→CA办理指南。
七、响应文件递交
本采购项目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进行编制, (略) (略) 上传响应文件的扫描件和填报价格,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 U 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 (略) (略) 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造成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00秒。
采购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2时00分00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00秒。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00秒。
开启响应文件说明: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启响应文件,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查看开标一览表时限:非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标包)从开启报价后开始计时,开放时间为1小时。开放时间过后主控台界面里隐藏开标记录表,供应商报价表格只显示该供应商自己的报价不显示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在限定时间范围内未查看的视为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结果无异议。
采购 (略) (略) (http://** )发布。
1.采购承办人:吴工
2. 联系电话:0753-#
3. 采购服务机构联系人:陈工
4. 联系电话:0753-#
1. 异议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1 受理机构: (略) (略) 经营部
1.2 地址: (略) (略) (略) 39号
1.3 邮编:#
1.4 联系人:黄工
1.5 联系电话:0753-#
1.6 邮箱地址:*@*26.com
2.供应商认为采购活动存在与本企业规定、采购文件不符合的,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的,可向异议受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按本企业的相关规定对受理的异 (略) 理,采购人对异议 (略) 后,将处理结果回复异议人。
3.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异议书(模板)。
4.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4.1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或发邮件的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或发邮件的当天同时寄出。
5.异议提出的时限
5.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5.2对采购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5.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5.4对推荐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异议不予回复的情形
6.1 异议提出人不是供应商。
6.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3 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6.4 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6.5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6.6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6.7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7.恶意 (略) 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限制其一 (略) 范围内的采购活动。
1.投诉单位: (略) (略) 经营部
2.联系人:黄工
3.联系电话:0753-#
4.邮箱地址:*@*26.com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