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 (略) 项目初步设计单位采购(ESXE-(略)QT-(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XE-(略)QT-(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宣 (略) 项目初步设计单位采购已由宣恩县发 (略) 以宣发改审【2023】3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宣恩县住房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本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 建设规模:(1)中环线低碳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 (略) 侧停车位,配备智能停车系统,配套安装充电桩; (略) 灯改造, (略) 标线进行改造,对标志标牌进行智能化多标合一改造,对约59 (略) 进行管线改造(包括给水、污水及雨水管道改造、电力通信管线改造、市政燃气管线改造等)。(2)宣恩县及双 (略) (略) 建设工程:对三河沟、双 (略) (略) 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分为三河沟至龙门大桥段DN400~500污水管;龙门大桥南 (略) 段DN300~500污水管;三河沟大桥南岸桥头至兴隆大道段DN400~500污水管;双 (略) 新建d400重力流污水管道,DN80~150压力管道,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3)宣恩县 (略) 排水防 (略) 及设施建设和改造工程: (略) (略) 更新改(其中包含排水箱涵;雨水管;排水明渠)。(4)宣恩 (略) 漏损治理工程: (略) 更新改造;在线监测及智慧水务。(5)宣恩 (略) 理设备更新项目:宣恩县李家河镇、沙道沟镇、高罗镇、椿木营乡、万寨乡、长潭河乡、晓 (略) 乡镇污水厂进行 (略) 改造。以及业主根据 (略) 情况对施工内容做出调整的其他内容。 其他: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设计说明书、图纸、工程概算及其他相关文件,能够确定项目建设方案的技术和经济合理性,为施工图设计提供必要的设计依据,满足招投标工作的需要。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2。 其中:。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设 (略) 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执业资格;(4)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结构形式、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项目,不要求特定建设规模、合同金额),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 3.6.2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表及承诺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3.6.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自主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作为否 (略) 理)。 3.6.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 (略) 理处罚且 (略) 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6.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要求填写,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7.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略) 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 (略)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略)“ (略)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通的任意地点, (略) 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略)“ (略)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7.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略) ”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 (略)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 (略) (网址: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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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