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怀柔区琉璃庙镇,密云区石城镇、冯家峪镇
公示时间:2024-05-22至2024-06-04
受理时间:2024-05-22
项目概况: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位于怀柔区、密云区,西起国道111,东至石佛桥,全长约22.4km。道路等级 (略) ,设计车速60km/小时,双向两车道,路面宽8.5m,路基宽10m。建设内 (略) 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设置1处隧道管理所。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吴云鹏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通 (略) (略) 2号楼
传真电话:010-*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