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紧急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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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邀请四川乾 (略) (略) (略) 委托,拟对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紧急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紧急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二、项目编号:YBQXZB-2022-1137
三、比选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9个包,比选项目简介及比选内容详见第五章,本项目每包各设置1名中选人。
四、本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比选预算为人民币1387.55万元,其中第一包(除颤监护仪)比选预算为人民币12.3万元,第二包(磁共振专用紫外线消毒仪)比选预算为人民币26.25万元,第三包(多功能心电监护仪)比选预算为人民币468万元,第四包(负压救护车)比选预算为人民币96万元,第五包(脉动真空灭菌器)比选预算为人民币58万元,第六包(输液工作站)比选预算为人民币94万元,第七包(心电图机)比选预算为人民币26万元,第八包(有创呼吸机)比选预算为人民币560万元,第九包(过氧化氢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比选预算为人民币47万元。
五、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各包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响应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齐全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比选申请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相关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比选申请人除外)。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四川乾 (略) [ (略) 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比选文件售卖处购买,逾期不售。
3.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现场、网上或远程办理发售,比选申请人现场购买比选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比选申请人网上或远程办理购买比选文件时,请先联系四川乾 (略) 比选文件售卖办理处工作人员,以便于更好的为您提供服务。联系电话:0831-*。电子邮件:*@*q.com。
4.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申请人信息;若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比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比选申请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截止之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重新登记备案)。
5.报名咨询电话:0831-*。
6.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得转让)。
7.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比选文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七、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起止时间:**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乾 (略) [ (略) 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本项目开标室。
3.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日14时00分。
九、本次比选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略) 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比选人信息
采 购 人: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北大街96号
联 系 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831-*
(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四川乾 (略)
地 址: (略) 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项目联系人:胡强
联系电话:0831-*
电子邮件:*@*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