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 (略) 年产*吨不定型耐火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 (略) | 郑州 (略) 年产*吨不定型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 (略) 牛店镇牛店村 | 河南 (略) | 本项 (略) 牛店镇牛店村,投资*万元建设年产*吨不定型耐火材料建设项目,已签订了租赁合同,占地面积为9866.7m2(14.8亩),建筑面积为5980m2,包含铝矾土熟料加工车间、混料和包装车间、成品库、办公楼等,主要有破碎、筛分、雷蒙磨制粉、配料、混料、包装等生产工段,设有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雷蒙磨、振动筛、混料机、自动配料系统、提升机、包装机等设备。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一座10m3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车辆冲洗废水经一座5m3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颚式破碎机投料口三面密闭,顶部安装集气罩,送料一侧加装软帘;颚式破碎机和对辊破碎机全密闭,进、出口设置密闭罩;振动筛和雷蒙磨全密闭,设置集气管道,上述集气装置收集的含尘废气通入一台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进行处理,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配料仓排气口设置集气管道,收集的废气通入1台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进行处理;混料机全密闭,设置集气管道,包装机下料口侧方安装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通入1台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3)进行处理,上述废气经处理后物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可以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 -2021)表1限值(颗粒物≤10mg/m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中不定形耐火制品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颗粒物≤10mg/m3)。 项目废气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雷蒙磨、混料机、包装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不生产)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置于一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废包装袋定期外售。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润滑油和废油桶,集中收集后,置于一座5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置于垃圾桶内,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 (略) 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