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项目名称 | (略) (略) 预拌混凝土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店下镇巽城村小巽56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福州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为*m2,总建筑面积为10000m2,生产规模为新增年产2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该项目厂房已建成,不进行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内进行生产线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点,生产设备安装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带来影响。 运营期 1、水环境:该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清洗废水通过厂区内生产排水沟流入一套废水循环利用系统,经过沉淀池、砂石分离等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当中,不外排。 2、大气环境:该项目废气主要包括①水泥料仓、矿渣粉料仓、粉煤灰料仓、外加剂料仓仓顶粉尘;②混凝土生产线配料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③石子、砂原料堆场装卸扬尘;④厂内各车辆运输行驶产生的二次扬尘。废气处理措施:①本项目将2#、3#生产线的水泥料仓、矿渣粉料仓、粉煤灰料仓、搅拌系统均通过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集气通入1根27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②加强厂内清扫、洒水等。 3、声环境:该项目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为了有效降低项目厂界噪声,建议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措施进行降噪。 4、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卸料和生产过程中散失的原材料、废水沉淀池的沉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润滑油。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卸料和生产过程中散失的原材料、废水沉淀池的沉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备注 | | |
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 传 真:0593-*
通讯地址:福鼎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略) 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