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JKQCG_22_0553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海外数字电视广告投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原公告网站链接:
1. (略) 政府采购网:
http://**-http://**/xxgg/qjzfcggg/qjzbgg/t*_*.html;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_*.htm;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
http://**;
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
http://**_*.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三、经采购人确认,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1、更正原因: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于**日发布《关于北京经开区公共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交易大厅暂停交易的通知》,通知中说明“为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属地做好疫情风险排查, (略) 场主体人员身体健康,北京经开区公共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交易大厅(亦城国际中心A座9层)即日起暂停交易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略) 新冠肺炎疫情多发且社会面病例持续增加,疫情风险处于不确定状态。为响应党中央、 (略) 及市委、市政府号召,减少聚集,提倡线上办公和线上远程会议的精神,保护供应商代表的身体健康,同时也有效提高本次磋商的公平性,本项目由现场磋商改为非现场无接触的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
2、更正内容:
(1)本项目由现场磋商改为非现场无接触的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如下:
①供应商可通过邮寄、专人送达等方式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送达(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②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代表通过微信视频方式与磋商小组一一单独磋商(届时采购代理机构会与各供应商联系);
③磋商时授权代表需先在视频内展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确保其为响应单位的授权磋商代表,后在采购代理机构发的《磋商记录表》上按要求填写并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通过视频展示并将照片发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快递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公告中“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0:3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A座9层开标室”及“五、开启,时间:**10:3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A座9层开标室”变更为“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9:30(北京时间),地点: (略) 通州区车站路48号东方宾馆写字楼C座五层”及“五、开启,时间:**9:30(北京时间),地点: (略) 通州区车站路48号东方宾馆写字楼C座五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涉及相关内容条款按此内容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2、本项目更正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媒体发布。
采购人: (略) 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宣传文化部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