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舒海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青田舒海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 (略) 青田县舒桥乡、海溪乡和海口镇 | 国 (略) (略) | 项目总投资*元,新建11 (略) 路径长度26.98km(折单),其中单 (略) 1.85km,双 (略) 2×12.5km,单 (略) 0.13km; 扩建220kV海口变110kV出线间隔2个。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污染防治:产生废水上层清液沉淀后于洒水降尘或绿化用水;生活污水纳入驻地污水处理系统或收集回用不外排;废水收集系统清理维护,清理沉泥沉渣。2、大气污染防治:开挖土方集中堆放,采取围挡、遮盖措施,及时回填或清运;定时洒水清扫,合理安排施工 (略) 线,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撒、漏。3、噪声污染防治: 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保证在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减小运行噪声值;优化施工车辆 (略) 和时间,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4、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别堆放,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处理;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运输途中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得泄漏、撒落或者飞扬。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电话:0578-*
通讯地址: (略) 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