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2日,公告期10天。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 (略) 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 (略) 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联系电话:0597-*,电子邮箱:*@*63.com)。
附:1、东肖南路东侧1号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内容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
东肖南路东侧1号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内容
一、变更原因
2002年11月 (略) (略) 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NO:2002-C064),宗地面积8398.0平方米。同年, (略) 将上述地块转让给福建 (略) ,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NO:2002-Z068)。2007年7月,福建 (略) 将其宗地南侧252.60m2地块土地使用权 (略) 圣发花生厂,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NO:2007-Z52)。2010年1月 (略) 圣发花生厂办理了该地块土地证(土地证号:龙国用(2010)第*号)。为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略) 圣发花生厂拟在宗地范围内新建一栋员工生活楼,由于该地块用地面积较小,原规划指标建筑密度及绿地率无法满足地块建设需求,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满足项目建设需求,业主向我局申请对原规划条件指标进行变更。
二、原地块规划条件审批及指标情况
根据2002年11月 (略) (略) 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2002-C064),原规划指标如下:
(1)用地性质:住宅
(2)容积率:1.1;
(7)建筑密度:22%;
(9)绿地率:38%;
三、拟变更规划条件指标
本次变更,规划用地面积以不动产权证确权登记面积为准,其余指标根据《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及《东肖南路东侧1号地块规划条件变更论证会》的相关要求进行控制,变更后规划条件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1)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2)规划用地面积252.6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52.60平方米
(3)计容建筑面积:≥255.13平方米且≤277.86平方米
(4)容积率:≥1.01且≤1.1
(5)建筑密度:30%-56%
(6)绿地率:30%-40%
(7)建筑控制高度:≤1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