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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镇弘德村设施农业基地供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镇弘德村设施农业基地供水项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弘德村设施
农业基地供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引水建筑物1座,400U-PVC(0.63Mpa)引水管道0.99km新建进水陡坡及消力池1座新建9.8万m蓄水池1座,取水建筑物
1座,过滤操作间1座(建筑面积73.84),安装潜水泵2台及配套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新建1系统355U-PVC管(0.63Mpa)日光温室输水管道
1.23km,新建2系统250U-PVC管(0.63Mpa)村集体供水管道0.66km,新建250U-PVC管(0.63Mpa)村庄绿化带连接管道0.1km新建管道各类附属
建筑物27座,其中:排气检查井3座,放空检查3座,分水阀井3座,镇墩16座,控制阀井1座,穿路顶管1处。
2.2建设地点:红寺堡镇弘德村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红寺堡镇弘德村设施农业基地供水项目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红寺堡镇弘德村设施农业基地供水项目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
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
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4 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 (略) 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 (略) 不
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备注: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7月02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
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缴纳形式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7月05日09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
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马顺
地址: (略) 红寺堡区
电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尚瑞 (略)
联系人:徐鹏志黄迎桃李艳
地址: (略) 金凤区上海路正源街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十楼
电 话:*
2023年06月26日
红寺堡镇弘德村设施农业基地供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镇弘德村设施农业基地供水项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弘德村设施
农业基地供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引水建筑物1座,400U-PVC(0.63Mpa)引水管道0.99km新建进水陡坡及消力池1座新建9.8万m蓄水池1座,取水建筑物
1座,过滤操作间1座(建筑面积73.84),安装潜水泵2台及配套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新建1系统355U-PVC管(0.63Mpa)日光温室输水管道
1.23km,新建2系统250U-PVC管(0.63Mpa)村集体供水管道0.66km,新建250U-PVC管(0.63Mpa)村庄绿化带连接管道0.1km新建管道各类附属
建筑物27座,其中:排气检查井3座,放空检查3座,分水阀井3座,镇墩16座,控制阀井1座,穿路顶管1处。
2.2建设地点:红寺堡镇弘德村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红寺堡镇弘德村设施农业基地供水项目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红寺堡镇弘德村设施农业基地供水项目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
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
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4 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 (略) 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 (略) 不
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备注: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7月02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
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缴纳形式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7月05日09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
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马顺
地址: (略) 红寺堡区
电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尚瑞 (略)
联系人:徐鹏志黄迎桃李艳
地址: (略) 金凤区上海路正源街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十楼
电 话:*
2023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