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污泥用于绿化土壤改良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6FFCZ0087
原公告日期: * 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 (略) 污泥用于绿化土壤改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6FFCZ0087) (略) 如下:
一、变更公告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四、预中标人数量
本项目拟招3-4家服务单位,预成交人数量与有效投标人数量关系详见下表
有效投标人数量(X) |
预成交人数量(N) |
X≤4家 |
流标 |
X=5家 |
3家 |
X≧6家 |
4家 |
现更改为:
有效投标人数量(X) |
预成交人数量(N) |
X≤4家 |
流标 |
X=5家 |
3家 |
X=6家 |
4家 |
X=7家 |
5家 |
X=8家 |
6家 |
X≧9家 |
7家 |
二、答疑公告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之第十三条,“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价”,是否说明已经确定了底价即成本价,底价是多少?第五章投标人须知,之三、招标文件编制中15·3报价应当低于同 (略) 平均价格,平均价格是多少?
答: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是否低于成本价由评委会评定。污泥绿化及土 (略) 置单价不得超过60 元/吨 ,投标人投标价若高于此价格为无效报价。
2、招标文件28.4中提出最低报价并不是授予合同的保证,该项要求与文件中确认的采用最低价中标是否冲突?
答:最低报价与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不同, (略) 从最低报价的投标文件开始独立评审,按有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选出中标候选人。
3、若一公司既有租地协议,又有绿化承包合同且均符合采购需求,是 (略) (略) 实施土壤改良?合同期间是否可以变更绿化土壤改良地点?
答:可以, (略) 文件对用地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略) 文件要求的地点,且报 (略) 勘查后 (略) 。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8项中提出3%和6%的价格扣除是指什么?是否说,如投标报价50元/吨,参与评审价格为48.5元/吨或47元/吨,合同价格是否按50元/吨结算?
答:是的。本项目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 (略)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2588号( (略) 大道与 (略) 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傅工
电话:0551- ***
传真:0551- ***
网址: www. ***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