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要求批准海丰县城区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立项的函》(海建函【2024】2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加快补齐海丰县城区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7-*-17-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海丰县海城镇、附城镇、城东镇城区范围。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政路、工业园区内及 (略) 上完 (略) 空白区,新建d200-d1000污水管道352.05千米,对现状污水设备更新及新建,涉及县城污水泵井设备更新7座,截污闸门更换6座,修复加固现状截污闸10座。。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61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6222.*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要加强项目投资管理,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九、项目开工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