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略) (略) (略) (略) 委托,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一批医疗设备(远程心电图机、血球分析仪及相关配套辅材)。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分局医疗设备采购
2.采购项目内容:分局拟采购一批医疗设备(远程心电图机、血球分析仪及相关配套辅材)。具体采购数量及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3.项目预算:175,000元
4.项目编号:(略)-01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磋商响应方为所投设备生产制造厂家,或由生产制造厂家书面授权的指定代理商。如果磋商响应方是生产制造厂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果磋商响应方是授权代理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生产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委托书;
(6)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页、《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以及国家医疗器械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7)所投设备的规格型号必须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者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未失信证明需打印并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果磋商响应方是生产制造厂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磋商响应方是授权代理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生产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委托书;
(7)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页、《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以及国家医疗器械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8)所投设备的规格型号必须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者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四、报名时间: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5日上午9:30时-11:30时;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需提前电话预约), (略) 上报名。凡愿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上述时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 (略) (略) 1021弄2号楼306室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逾期将不再受理进行报名。未按规定提供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五、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现金出售,售后不退。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99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 02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21弄2号楼306室
联系方式:姜老师 021-(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