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现将《原徐州 (略) 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地块概况
原徐州 (略) 邳州经济开发 (略) 北侧、 (略) 东侧,占地面积*.0m2(约89.28亩)。地块原为徐州 (略) ,从事呋喃树脂的研发、生产,2019年3月底徐州 (略) 停运至今,地块内未办过其他工业企业。2022年4月3日开始拆除,4月28日完成拆除工作,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 (略) 道路用地。
二、调查评估结论
2022年4月—2023年5月,徐州 (略) 地块先后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结果表明:地块土壤中*醛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已超过可接受水平,应尽快实施污染土壤修复后方可开发建设。
地块需修复的面积为442.8m2,修复深度最深为8.5m,修复土方量共约2307.84m3。
三、修复施工情况
2023年8月,邳州 (略) 委托浙江 (略) 对原徐州 (略) 地块开展土壤修复工程,采用原位化学氧化修复技术修复治理。共计修复土壤2484.695m3。
四、效果评估结论
(1)本修复工程各项资料较齐全,内容较完整。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施工单位总体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施工,施工过程各项工程措施、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环境影响监测情况达到修复技术方案的要求,未出现安全事故及投诉事项。
(2)通过审核修复过程类文件,该项目的修复量、修复范围、修复方法相关文件均通过工程监理或环境监理签字认可,根据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单位相关资料及《环境监理报告》结论,该项目修复过程基本按照备案的施工方案开展施工。
(3)通过审核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类文件,该项目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文件均通过环境监理签字认可,施工单位修复过程中环保措施基本按照通过专家评审的修复方案要求落实;根据《环境监理报告》,修复工程施工期间大气、噪声等均达标排放。
(4)该地块设计土壤修复工程量2307.84m3,实际共处置污染土方总量为2484.695m3,符合设计土方量要求。地下水无需修复。
(5)该地块污染土壤经原位修复后,修复区域目标污染物含量均达到修复目标要求。
(6)效果评估单位依据HJ25.5-2018和苏环便函[2022]1071号对潜在二次污染区和非修复区的表层和深层土壤以及地下水进行布点采样,土壤中所有污染物含量均低于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在不饮用的条件下,检出污染物无人体健康风险,地块满足用地规划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因此,原徐州 (略) 地块的污染土壤已达到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修复目标,地块可以安全利用,建议从《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移出。
委托单位:邳州 (略)
效果评估单位:江苏天圆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