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D*
项目编码
2024-MTG/01-0003
挂牌金额
*.48
挂牌日期
2024-05-27
截止日期
2024-06-07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 2024-MTG/01-0003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安家庄村清凉界7.07亩农用地出租 |
坐落地址: | 王平镇安家庄村清凉界 | ||
土地用途: | 林地 | ||
地块-1: | |||
东至: | 清凉界台地杨树地 | 南至: | 山根 |
西至: | 台地地堰边 | 北至: | 停车场边坡 |
拟出让面积: (以实际测量为准) | 7.07 | 是否基本农田: | 否 |
基本农田面积(亩): | 地上物情况: | 无 |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 集体 | 所有权人: | (略) 门头沟区王平镇安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 否 | 承包方式: | |
承包方: |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 ||
承包期限(起始日): | 承包期限(终止日):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年): | 20年 | 出让用途: | 农业发展、旅游基础设施维护、农旅结合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再次出让: | 否 |
是否原承包人\原出租人同意: | 前次出让方式: | ||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 (略) ): | 2024-05-27 |
截止日期( (略) ): | 2024-06-07 | 挂牌总金额(元): | *.48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 (略) 站 http://**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说明: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48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每亩每年流转费用不低于人民币 8500元,递增机制为每5年增10%。 2. 摘牌方需每年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年租金的10%作为服务费。 3.摘牌方需每年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支付合作标的当年营业收入的3%作为分红。 4.租金为(按年)上交款形式,交付期限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除租金外,另外单收取受让方3.*元为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到期或解除后,如无违约及其他应付款项,无息退还受让方。 5.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同等条件下对该地块享有优先权,且皆已知悉此权利,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履行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程序主张优先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6. 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必须为注 (略) 门头沟区地域范围内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2.注册资本金或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元。 3.经营范围内需包含农业机械服务或蔬菜种植或技术服务、技术推广。 4.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拟定合同租赁期限为20年,具体出租期限以土地出租合同记载为准。 2.该地块现状地类为:林草保护区。依据启用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该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该项目相关实施范围的矢量数据,对比《 (略) 门头沟区林地保护和利用规划(2021-2035)》实施范围占用林地面积 4715.16平米,保护等级为2级,涉及林地范围应确保林地林用,不能擅自改变林地属性及用途。确需占用林地请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该项目建设范围内应尽量不伐(移)或少伐(移)树木,确需伐移林地林木的,需办理相关手续,并尽量遵循以资源保护为根本,能移不伐。 3.严格按照土地性质使用土地,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不得出现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及违法建设。 4.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使用的相关法律 (略) 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如因相关权证手续等原因导致承租后无法正常使用经营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 5.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同等条件下对该地块享有优先权,且皆已知悉此权利,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履行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程序主张优先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6.实际出租面积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
受委托经纪商情况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其他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 武丽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