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蔚县暖泉镇文旅配套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已由蔚县行政审批局以《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蔚县暖泉镇文旅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蔚行审批字[2024]181号、《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蔚县暖泉镇文旅配套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蔚行审批字[2024]191号、蔚审建招核[2024]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蔚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蔚县2024年衔接资金,不足部分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蔚县汇景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蔚县暖泉镇文旅配套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2.1.2 建设地点:蔚县暖泉镇(招标人指定地点)。2.1.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西古堡停车场502.44㎡,场地平整401.46㎡;西古堡景区电信改造,光纤敷设;安装测试光缆终端盒;西古堡240m主街道提升、制作设计安装标识标牌、打卡装置、临街商铺店面改造等;室内树花广场临时停车 (略) 面铺装碾压*.34㎡;石材铺装硬化808.13㎡,危墙拆除296.26m,建 (略) 108.55m和检查井,敷 (略) 1080.27m和检查井、泵房,箱变配套工程等;室外树花广场配套设施维修安装工程。2.1.4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根据工程推进情况至工程竣工验收全程提供技术服务。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2.1.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采购质量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2.1.6标段划分:1个。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其它为实现本工程建设目标所应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有效的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2024年08月0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至少1个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2019年08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依据。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参与的类似项目业绩均可)。
3.1.4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 (略) (略) (http://**)”不存在黑名单记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满足)。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 (略) 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6 09:00:00至2024-08-20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5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接收异议渠道和方式:联系人:马金鑫,联系方式:*,邮箱:*@*63.com,地址:河 (略) 蔚县蔚州镇牌楼西街。
8.监督部门名称
蔚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9.监督部门电话
0313-*。
10.监督部门电子邮箱
*@*63.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收费0元。
12.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暗标部分的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 依据《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招标人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定标因素参考选择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择优确定中标人。(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需包含此项费用。。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蔚县汇景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纳 (略) |
地址: | 河 (略) 蔚县蔚州镇牌楼西街 | 地址: | (略) 锦江 (略) 324号附20号2楼(自编号1868)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马金鑫 | 联系人: | 杨秀丽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