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3-92 |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洛龙区民政局2024年春节慰问粮油物资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01月22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洛直政采磋商(2023)0867-1号-2 | 采购谷物细粉(面粉) | (略) | (略) 老城区春都路159-21号商铺 | 463,270.5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元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蒋俊霞、张菊香、王建刚、康清华、杨小燕(业主评委)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收费金额:6,949.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电子邮件、网上平台等均可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 (略) 洛龙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龙区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洛龙区民政局 |
地址: (略) 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
联系人:杨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诚祥顺 (略) |
地址: (略) 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B-7幢2-101 |
联系人:黄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