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海城区民政局:
报来的《关 (略) 海城 (略) 老年养护中心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3〕83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5号)相关要求,经海城区人民政府指定,我局为评估主体。受我局委托的东方 (略) 北海分公司对《 (略) 海城 (略) 老年养护中心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分析报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一、项目业主: (略) 海城 (略) ;项目代码:2110-*-04-01-*。
二、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为:项目用地面积*.53平方米(约16.79亩), (略) 原有场地上新 (略) 、1栋康养楼及地下室,新增500个护理床位。新建建筑基底面积2112.48平方米,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64.42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强电、室外弱电、室外给排水、 (略) 灯、道路硬化及铺装、停车场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为8133.*元(含建安工程费6610.*元和设备购置费152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56.*元,基本预备费799.*元,建设期利息407.*元。主要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补助资金、本级财政资金及专项债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四、项目经评估,认为《分析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比较全面且结合实际,具有实际可操作性,措施可行。项目落实有关措施后,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五、请你们接文后,尽快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重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因素,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稳定风险防控等措施,进一步降低或消除可能存在的不利于社会稳定的风险,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本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略) 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0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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