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尽早实现就业,根据财政部、人社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精神,经研究, (略) 人才储备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推荐到机关事业单位或 (略) 参加就业见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2025年开发管理类、专业技术类青年见习岗位100个。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 (略) 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 (略) 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以前从未参加过就业见习(含省外);
(六)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证书;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期限
见习时长为6个月。
四、见习待遇
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600元(工作时间不足15天的,当月不享受补贴),待见习期满、经人才储备中心审核 (略) 列支发放。见习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人才储备中心统一购买。
见习人员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4年12月23日-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人员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同步录 (略) 、先报先得,报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
(略) 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人才服务科( (略) 路103号)。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2025年人才储备中心招募见习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2份),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未毕业学生免)、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无效:
(1)当前已经登记就业的;
(2)当前有单位社会保险的;
(3)当前存在劳动用工备案的;
(4)当前有工商登记注册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如属于优先安排的脱贫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需在《报名表》勾选所属优先类别,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人才储备中心统一对报名人员的社保参保、工商登记、用工备案等进行集中复核。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取消见习资格。
七、组织上岗
拟于12月31日,组织见习人员报到上岗。
八、权利义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不影响毕业生的应届生身份。
用人单位要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 (略) 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见习人员出具书面申请,经报批后可提前终止见习。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不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不服从见习单位管理、不能胜任岗位或本人不愿意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用人单位经报批后可提前解除见习关系,见习人员缺额不递补。
九、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523-#,联系人:周昕慧。
本《公告》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负责解释。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