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申请与承诺 |
---|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信息 | |||||
---|---|---|---|---|---|
项目名称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金宇物流配套园项目十年承租权(三次挂牌)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10-28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11-03 | ||
项目编号 | HB2022DF* | 挂牌价格 | 1708.*万元(首年) | ||
标的所在地 | - (略) 以东、 (略) 以南 | ||||
租期 | 十年 | 免租期 | 三个月 | ||
首年租金(万元) | 1708.*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出租用途 | 厂房 | |||
目前状态 | 空置 | ||||
标的介绍 |
出租方信息 | |
---|---|
出租方名称 | 武汉金宇 (略) |
评估信息 | |
---|---|
评估机构 | 湖北中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2-05-31 |
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 | 2108.96 |
批准(备案)机构 | 湖北 (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9-27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10-28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11-03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租赁合同》生效起,第一年至第五年租金价格不变,自第六年租金价格在上一年度标准基础上增长5%,第六年至第十年租金价格不变。 | |
履约抵押金(万元) | 800.0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承租保证金*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为准),承租保证金不接受担保形式,不接受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承租方应支付的租赁交易服务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承租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承租方首期租金和承租方应付的租赁交易服务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首期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出租方提出: (1)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税金。根据国家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与出租房屋有关的房产税及附加,以及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包括但不限于)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标准以相关部门指导价格为依据。 (2)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元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付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包括但不限于)等费用,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退场后且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按约定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至承租方账户。 (3)承租方不得擅自对既有房屋结构进行改动。其中房屋装饰不得破坏房产结构和承重,不得违反消防管理规范等,不得出现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 5、本次交易双方应支付给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费用,按照约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意向承租人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湖 (略) 对本次出租标的出具的《金宇物流配套园项目年租赁价值的评估报告》(中德诚资报字[2022]第0218号)中的全部内容,不持异议。 7、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租赁标 (略) (略) 以东, (略) 以南金宇物流配套园内,所在宗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未取得相关权属证书,出租方承诺:租赁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的情况。物流配套园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1㎡,主要包含4栋建筑,其中:冷库(含地下室)建筑面积*.14㎡;加工车间建筑面积*.87㎡;物流库建筑面积9261.85㎡;配套用房建筑面积6132㎡,1-3#门房建筑面积合计172.35㎡。出租方提出:如实际承租面积与公告面积存在合理差异,不影响交易效力,承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调整租赁价格。 2、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目前为空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承租方应将该标的用于中央厨房预制菜加工生产及配套仓储等相关业务,必须保证在使用场地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使用场地进行非法活动。 3、本次租期为10年(含装修免租期三个月),租金按季支付,首季度租金通过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支付。后续租金承租方需在每季度开始日前15日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自《租赁合同》生效起,第一年至第五年租金价格不变,自第六年租金价格在上一年度标准基础上增长5%,第六年至第十年租金价格不变。 5、承租方须负责安全管理责任及日常设备维修维护。日常维修维护主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易损易耗件的更换、应急维修和设备的日常维护等,维修、维护所需更换的零配件、制冷设备制冷剂的添加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出租方可协助联系生产厂家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分租给第三方,更不得将出租房屋或房屋承租权进行抵押、担保或融资等活动。 7、以下情形,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报名资格或解除《租赁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所有相关的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承租方在参加承租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2)承租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承租方在房屋内存放或使用包括对周边环境、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有腐蚀、污染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或其他从事违背公序良俗及违法违纪的活动和项目。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 (略) 账号:*(人民币);大额支付行号、清算行号:* 开户行:汉口银行光谷分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租赁保证金的处置方式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租赁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3.如因非出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或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租赁合同》、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放弃租赁的。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爽,陈大开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7-*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
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房屋租赁合同》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