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下镇斜溪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炉下镇斜溪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邀标单位:中闽众建(福建) (略) 、福建省 (略) 、福 (略) 、福建众 (略) 、众鑫博大(福建)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炉下镇斜溪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由批准建设,建设 (略) 延平区炉下镇斜溪社区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 (略) 延平区炉下镇斜溪社区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炉下镇斜溪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人的要求及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 (略) 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 (略) 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建立 (略) 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2、根据闽建筑文件关 (略) 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期限内的建筑企业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4、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5、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 月 1 日 08:30:00至2024年 8 月6 日 17:00:00,到福建 (略) ( (略) 延平区怡景嘉园A1号楼501室) 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 月12日 09:00,地点为福建 (略) ( (略) 延平区怡景嘉园A1号楼501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网址:(http://**)、随行易交易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延平区炉下镇斜溪社区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延平区炉下镇,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延平区怡景嘉园A1号楼501室,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传真:/
联系人: 张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延平区炉下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延平区炉下镇
联系电话:0599-*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章)
年 月 日
开标地点: (略) 延平区怡景嘉园A1号楼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