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791号)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 (略) 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卫发〔2024〕86号)要求,经过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和现场答辩,于2024年12月 (略) 基层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通过,以下人员拟取得基层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
公示受理:在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受理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通过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对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 (略) 理。
受理部门:
1.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受理电话:0354-*
2.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专管科
受理电话:0354-*
附件:20 (略) 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
20 (略) 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