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 》(黑教规[2023]4号)、《 (略) 中小学校服管理的通知》及《关于印发《饶河县校服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饶教体字[2024]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校服采购的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优质高效地做好饶河县红旗岭农场中心学校2024级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经学校校服选购组织研究决定,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招标2024级学生校服采购企业。
1.项目名称:饶河县红旗岭农场中心学校2024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2.内容与款式:夏、春秋、冬装校服;款式沿用之前的款式。 3.采购数量:预计夏、春秋、冬装校服各25套,以小学一年级在校实际学生人数为准。 4.供应数量:新学期因有学生转入或转出,目前预计按25人进行采购,最终以签订合同时的数据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国家相关校服行业标准;企业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并能提供很好的售后服务;面料选择安全、环保、柔软、舒适,易洗耐穿。 1.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3.有固定经销场所,并具有售后服务体系和专业化的售后服务团队,能提供及时上门服务,不得晚于签订正式合同后15天内供货。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应急预案,并能按校方要求承担比选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申报:(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近三年有未完成相关校服合同的行为。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授权书及相关的认证证书。 3.具有国家承认的质检机构出具本年度的面料及成品质检报告。 6.企业校服生产经历及质量保证有关资料、证书复印件。 3.接收地点:饶河县红旗岭农场中心学 (略) 。将比选文件和样衣可以快递的方式送至学校,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注:每家企业只可委派一人参加比选活动,比选结果电话通知比选企业,未选中的企业拿回比选样衣,比选资料学校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