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县关于2021-5-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略) 令)、 (略) 《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 (略)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2021年芒康县人民政府十三届3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由芒康 (略) 委托,市公 (略) 发布公告,在市公 (略) 6楼,以挂牌方式 (略) 为2021-5-1共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情况及其他相关要求 (一)基本情况 2021-5-1地块:位于芒康县纳西民族乡加达村。
(二)其他相关要求: 1.地勘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昌都地质构造复杂,对于出让地块地下条件由竞得方自行勘察设计,并在开发建设前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按勘察结果和评估要求做好相关技术设计及相关防护工程。 2.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发建设,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 (略) 置办法》 (略) 理。 3.建筑要求:主体建筑物性质及附属建筑物性以框架为主,具体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地形数据由宗地竞得人自行委托测量。 5.宗地内若有土方建渣、杂树杂草、未拆除的构(建)筑物、电线电杆、由竞得人自 (略) 门清理或改迁并承担相应费用。 6.在后期的开发建设过程中,若发现地下管网需迁改 (略) 需 (略) 理的地下情况,由竞得人负责迁改(处置)并承担费用。 7.竞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成交价款,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交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30日的,出让方有权依法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或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若在竞买前取得昌都市招商引资企业手续,可依据自治区招商引资政策享受相关服务条款。 土地挂牌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所缴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为定金,未竞得人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8.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经芒康 (略) 审定后方可开发建设。 二、挂牌出让起止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2月3日 (一)公告时间:2021年11月3日-11月23日; (二)挂牌时间:2021年11月23日-12月3日; 1.领取挂牌文件及提交申请时间:2021年11月3日-12月2日; 2.资格审核、缴纳保证金及报价时间:2021年11月23日-12月3日; (三)挂牌仪式时间:2021年12月6日下午16:00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单位、公司、企事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出让方案或法律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竞得方竞得土地后,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经芒康 (略) 审定后方可开发建设。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 (略) 竞买宗地对应金额足额缴纳。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现场报名,竞买申请可通过昌都市公 (略) (略) (http:/ *** )查阅公告内容,并自行前往芒康 (略)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中附录 (略) 门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安排,敬请各竞买方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联系地址:芒康 (略) 办公室 咨询电话:0895- *** 芒康 (略) 2021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