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州滨海新区2024 (略) 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略) 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 (略) (略) 建设养护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锦交规划[2024]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和交通运输局、 (略) 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关于锦州滨海新区2024 (略) 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锦滨住交发[2024]6号、《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锦州滨海新区2024 (略) 维修改造工程(县级)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锦交公水[2024]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路管理段 ,建设资金来自 省补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省补资金71.93%,地方配套28.07% ,招标人为 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路管理段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锦州滨海新区2024 (略) 维修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锦州滨海新区2024 (略) 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 (略) 滨海新区;
2.3招标范围:庞锦线1.465公里及滨海新区20 (略) (略) 维修改造工程(柏宝线、河柏线、于 (略) )总长18.6公里的维修改造工程;
2.4计划工期: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共计12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建设单位安排调整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人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不得存在限制或变相限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略) 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业绩要求
近年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内,完成过 1个维修改造四级及以 (略) 工程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须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 (略) 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 (略) 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略) 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 (略) 施工企业。]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网址: http://** ) (略) 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略) 员注册后,请于 2024 年 05 月 29 日至 2024 年 06 月 03 日,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 (略) 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2024 年 06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集中地点: 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路管理段会议室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6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 招标文件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 (略) 》(http://**)以及 辽宁省招标 (略) (http://**)、 (略) (辽宁省· (略) )(http://**)、中国 (略)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锦州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站(http://**)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 (略) 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416-*
监督部门: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和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16-*
招 标 人: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路管理段
地 址:滨海新区杏 (略) 管理段
联 系 人:苗女士
电 话:041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晋 (略)
地 址: (略) 松山 (略) 3-11-8号
联系人:叶女士
电 话:0416-*
邮 箱:*@*63.com
异议联系人:叶女士
电 话:0416-*
2024 年 0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