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佩奇养殖场肉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佩奇养殖场肉猪养殖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建设单位: (略) (略) 佩奇养殖场
(4)建设地点: (略) (略) 穿山镇根伦村暖水屯
(5)项目投资:总投资#元
(6)生产规模:年出栏#头猪。
(7)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用地1.8145公顷,用于建设猪舍(三层)、水泵房、配电房、 (略) 、 (略) 理等配套辅助设施。建设年出栏#头猪项目。
二、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 (略) (略) 佩奇养殖场
联系人:咸剑宏
电话:#
邮箱:*@*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 (略)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略) (略) 佩奇养殖场
2024年10月25日
- 附件下载(1):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