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新疆 (略) 委托新疆天润 (略) 承担“ (略) 兴城街道养鸡场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兴城街道养鸡场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兴城街道;
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建设养殖鸡舍、仓储库及给排水、电、路、暖等相关附属设施。其中新建标准化鸡舍76座,年肉鸡出栏量约为*只。
二、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新疆 (略)
联系人:刘华涛
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新疆天润 (略)
环评单位联系人:虎总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三、公众 (略) 络连接
http://**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新疆 (略)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