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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项目编号:22AT*
各投标人:
关于投标人对“淮北矿业(集团) (略) 金岩花园(金岩小区)1#组团绿化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2AT*)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现将澄清答疑内容公布如下:
1、招标文件第49页“本标准规定了中湖明月室外景观工程中地型、乔木及亚乔木、灌木、草坪的施工管理”问:中湖明月室外景观工程是否与金岩花园(金岩小区)1#组团绿化工程为同一项目?
答:是的,需统一标准 。
2、招标文件第57页,关于公司获奖是否以为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为准?
答:按2022年9月13日发布的澄清执行。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的质量要求与合同协议书部分的质量标准不一致;问:投标文件内“质量标准”及“工程质量达到”应如何填写,关于质量要求以哪个为准?
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4、省外投标单位用省外二级建造师作为投标项目经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资质(市政工程专业,持有安全B证书)参与本项目投标是否有效?
答: 有效。
5、投标函内“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业等级职业证书编号”此处专业等级及职业证书编号是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的专业等级及职业证书编号,即可满足要求?
答:填写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专业等级及证书编号。
6、投标人的业绩、奖项、人员证明等资料扫描件是 (略) (因为招标文件没有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所需材料的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略) 。
7、本项目产权是否在贵司名下?
答:不影响本次投标报价,不做答复 。
8、(1)原定月进度款60%会给施工单位带来较大垫资压力,能否改为70%;因竣工验收后需对下游班组供应商付款,完工款比例能否改为80%?(2):恳请贵司将付款方式第4条调整为“4、结算审定后,绿化部分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价的 97%,留3%作为保修金和养护费用,两年养护期满后,经验收合格返还剩余 结算款(不计利息)”?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 。
9、在信e采 (略) 中下载的工程量清单(图1),此工程量清单为新点报价软件版格式,且已含定额及报价(图2、图3),问:
(1)此工程量清单是否为控制价明细软件版,请明确?
(2)请贵司提供空白的招标工程量清单软件版,以便投标单位报价?
答:1.投标报价必须是软件版预算。2.表格版工程量清单可以转换成软件版,无需提供。
10、请贵司明确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包含报价软件中哪些表格?
答:应包括下列打√的表格。
11、投标文件制作顺序是按照“招标文件P18 第16条 投标文件”及“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构成的顺序和内容编制?
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未给定模板的内容编入第11项“其他资料”。
12、若根据“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构成的顺序和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会出现两个封面和两个目录(包括技术标封面和商务标封面;技术标目录和商务标目录),不是连续放在一起的,在信e采投标制作软件的评标办法索引中的封面和目录应如何索引?
答:按上条答复编制文件,不出现两个目录,以第一个封面目录为准。
13、请贵司明确:
(1)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是否为:22AT*-001?
(2)技术标及商务标封面处的“项目名称”是否直接写成“淮北矿业(集团) (略) 金岩花园(金岩小区)1#组团绿化工程”?
答:招标编号:22AT*-001 ;项目名称:金岩花园(金岩小区)1#组团绿化工程。
14、贵司提供的控制价明细中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的人、材、机含量基本都下浮20%,按此此下 (略) 场水平,请复核?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
15、下表部分苗木品种工程量有误,请贵司复核?
序号 | 苗木名称 | 单位 | 招标清单 工程量 | 苗木种植图 工程量 | 苗木表 工程量 | 备注 |
1 | 珍珠梅 | 株 | 48 | 47 | 46 | |
2 | 红枫 | 株 | 239 | 238 | 239 | |
3 | 结香 | 株 | 95 | 100 | 95 | |
4 | 时花 | m2 | 70 | 10 | 10 |
答: 执行招标文件及发布清单 。
16、问:根据《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要求,招标清单的准确性应由招标人负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7、色块密度结合我司施工经验:建议将洒金珊瑚、八角金盘、美人蕉密度调整为36株/㎡;红叶石楠、月季度调整为49株/㎡?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8、招标文件第9页:“6、工程量清单内承包人未施工的项目,则应在结算时由发包人加倍扣减”建议调整为“6、工程量清单内承包人未施工的项目,则应在结算时由发包人加倍扣减(非承包人原因除外)”?
答: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调整为“6、工程量清单内承包人未施工的项目,则应在结算时由发包人加倍扣减(非承包人原因除外)”。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潜在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址: (略) (略)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8 室
项目联系人:刘工 吴工
电话:0551-*、*
安徽安天利信 (略)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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