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华能南昌向塘黄山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南昌向塘黄山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本项目拟共安装 N 型 575Wp 太
阳能光伏组件 * 块,规划容量 100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组件、储能系统、逆变
器、升压箱变、升压站、外送(含对侧)、工程安装和土建工程等,所发电量消纳方式为全
额上网模式。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南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昌县向塘镇黄山村、棠墅村、河头村等。
2.2 建设规模:规划容量为 100MW。
2.3 招标控制价:42000 万元(按 4.2 元/W 控制单价计提)。
2.4 工期要求: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占用水面面积约 2505 亩,本项目拟共安装 N 型 575Wp 太阳能光伏组
件 * 块,规划容量 100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组件、储能系统、逆变器、升压箱
变、升压站、外送(含对侧)、工程安装和土建工程等,所发电量消纳方式为全额上网模式。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12 月 (具体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12 月。
2.5 本次招标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华能南昌向塘黄山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含储能系统、外送(含
对侧))的全部勘察设计、各项手续及批文证照办理等服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土
建、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各项验
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直至符合移交生产运营条件,工程质量保修期
限的服务等全部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
术资料整理等,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本工程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含储能系统、外送(含对侧))前期手续
(包括各项专题报告、电力系统接入报告及其批复);光伏区、110kV 升压站、储能系统、
外送(含对侧)、征地协调及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协调、拆迁及补偿;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地
形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所有设备设计、供货、运输
及储存;绿化工程;建筑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系统 240 小时试运行(含并网和
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和调度协议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消缺、性能试
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
的所有工作;电磁辐射、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达标投产、生产准备及
电站移交前运维工作和竣工验收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
陷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同时也包括提供所有材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和消耗品以及相
关技术资料归档,直至移交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上述范围中未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含储能系统)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
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已由发包方办理的前
期手续各项专题报告及其批复(包括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批复、
建设用地预审及报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批复、安全性预评价报告编制及批复、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批复、红线图、地形图测量、水土保持
方案报告编制及批复、接入系统设计、电能质量分析、储能系统接入设计、储能安全风险评
估报告及批复、接入系统设计、电能质量分析编制及批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 EPC 总包方的
总价中扣除。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土地征租地协调: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土地征租地协调由承包人负责,包含不限于:
光伏区、110kV 升压站、征租地协调、110kV 升压站的征地及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储能系统、
外送(含对侧)、光伏区集电线路、进站道路手续办理等。
(2)土地租征地费用:本工程所有涉及到的租地、征地及临时用地手续(含建设用地土地
性质调规)办理费用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3)土地复垦:施工范围内临时占地复垦,建设期土地使用税(如需)。
(4)手续办理:办理本项目(含储能系统、外送(含对侧))所需全部合规性手续及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国土预审(如需)、林业批复(如需)、环评批复及验收、水保批复及验收、不
动产权证书(土地及构建筑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
工许可证、并网协议、调度协议、电价批复、购售电合同、发电业务许可证、消防验收、防
雷检测、二次安防、等保测评、网络安全监测、一次调频、安评、稳评、压覆矿、地灾、文
物、军事、节能登记(如需)等手续(详见招标文件光伏项目相关手续文件目录一览表),
并承担上述手续办理相关费用。后续协调、办理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 EPC 负责。项目前期
部分合规定文件(主要指项目县级水利、环保、国土、文广、武装、林业六部门初步选址意
见办理)办理产生的费用和后续协调及办理产生的费用需 EPC 负责。
(5)勘测设计(包括相关专题报告):本工程的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出
版整理、现场技术服务等的设计及管理工作,设计需得到发包人批准实施;配合发包人的设
备材料采购;光伏场区雨水、防洪、排洪设施的设计、设施的采购、施工属于承包人的承包
范围。
光伏发电场区按 100MW 规划容量进行容配设计。
(6)保险:承包人购买的保险:
1)工伤险、人身意外险、车辆险及设备财产险;
2)承包人需办理建设期以发包人为受益人的安全生产责任险;
3)为合同范围建设期内的建筑安装工程、永久设备而投保的建筑安全工程一切险、财产险、
第三者责任险;
4)除“承包人需办理的保险”外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投保费率、金额等
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5)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7)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含光伏场区、储能系统、升压站
和外送(含对侧)、对变电站的雨水、防洪、排洪设施、绿化、环保、水保的采购、施工;
综合楼施工。
(8)设备采购:承包人应负责全场设备材料的供货、卸车及保管。
(9)设备安装与调试,光伏场区、升压站和外送(含对侧)、对变电站的所有设备安装及调
试工程,还包括消防系统、防雷系统、监控系统、保护定值计算、气象监测系统(含 2 年气
象服务费)等。
(10)并网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取证工作。
(11)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
(12)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安全设施“三同时”、“环保设施三
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水保、消防、质监、并网安评、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
试、所有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测试、档案验收等)。性能测试试验单位需报发包人、监理审
查并认可。
(13)竣工验收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消除其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
(14)负责生产准备及电站基建转生产移交前的运维工作。综合楼内办公家具、生活设施的
购置安装,见综合区域(办公)配置清单以及生活物资清单。(发包人提供的综合区域(办
公)配置清单以及生活物资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清单所列内容,仅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清
单未列入内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5)场区及公共区域的给排水管道(采购、施工)供水管道、计量装置及其它附属设施的
运行、管理、维护等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及生活临时用水管道及其它附属设施由承包人负责。
(16)负责临时施工用水、用电、通信、临建(含退场拆除清理)等。
(17)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期间,承包人应在现 (略) 提供总面积不
小于 150m2 的办公用房(包括现场会议室)。提供给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办公用房和现场
会议室的平面布置方案应征得发包人代表同意,其装饰标准应满足发包人标准化管理和文明
施工的要求。
(18)发包人不提供进场道路,承包人修复并赔偿施工过程造成的道路、房屋、树木、管渠
等构建筑损坏等。
(19)本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根据安全预评价方案和安全设计专篇的措施要求执行,安全专
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且相关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标识、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具)、
药品、工作服、安全帽、试验检测、保险、培训、宣传等费用均由本工程承包人(EPC 总承
包单位)统一使用,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随同专业分包工程一并委托分包商自行使用。
所有安全投入必须提供相应的清单明细和发票或收据,经工程监理核准后报发包人据实结
算。
(20)承包人负责完成 (略) 级可再生能源信息平台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续办理、
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验收等。
(21)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征收规费、湿地占补平衡补偿费、升压站和光伏区
林地指标费、征地补偿费、征地协调费、土地出让金、建设用地指标费、补偿费、协调费等
均由承包人负责。
(22)承包人应按照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和发包方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23)具体见设备及安装工程明细表、建筑工程明细表(发包人提供的本项目设备及安装工
程明细表、建筑工程明细表包括但不限于清单、明细表所列内容,仅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
明细表未列入内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4)架空线路永久征地相关费用。
(25)负责与各级政府(省、市、县、镇、村)的协调,包括所发生的费用。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资质条件(二者具备其一即可):
1)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 1 个及以上装机容量 100MW 及以上
的地面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金额页、主
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竣工类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具有注册一级建
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和安全考核 B 证,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须担任过 1 个装机容量 100MW 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总承包或 EPC 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5)安全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由拟派项目经理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每天
8:30~17:00(北京时间)到江西 (略) [地址: (略) 抚州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赣抚财富广场 6#楼 A 座 2 楼]携带以下材料申请参与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2、投标人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
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封面、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金额页、主要工作内容范
围页、签字盖章页及竣工类证明材料)4、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材料(资质、B 证)5、项目经
理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关键页体现项目经理任用情况或另附项目经理任
命书)。同时申请人必须留存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其中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按照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
标准支付代理服务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24 年 1 月 8 日 9:30(北京时间)在江西
(略) 开标厅( (略)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抚财富广场 6#楼 A
座 2 楼),逾期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开标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网站上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延期开标:2024-01-08 09:3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 (略)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 (略)
地 址: (略) 南昌县振兴大道 281 号巨仁广场 36 栋 2 楼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地 址: (略)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抚财富广场 6#楼 A 座 2 楼
联 系 人: 刘爱莲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